[問題] 機車對撞

看板MotorClub作者 (mkoiu)時間2年前 (2023/06/24 00:04),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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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甲方)於市區巷弄騎摩托車與附近住戶(乙方)騎摩托車相撞,案發當下是由路人 協助報警。 乙方當下宣稱要先送便當回他家,透過監視器,於當天中午12:31分離開,警方於12:35到 現場。 由於案發地點在乙方住家旁邊,乙方離開現場後,自此再也沒有出面,警方依循車號確認 ,其摩托車為乙方家庭所有。 後續,甲方在現場進行酒測,無不良反應,且等不到乙方回到案發現場,後續甲方只能自 行就醫。 隔天,乙方致電,宣稱回家後,因為有其他事,直接離開現場,有交代家人處理善後,委 託家人幫忙送醫,是甲方不願意。 請問各位 1. 肇事後送醫,如果非肇事者主動提起,改由旁人提起送醫需求,肇事者不在現場,這 樣「肇事逃逸」是否還有效 2. 肇事後送醫,傷者甲方認定肇事者無提出送醫的事實,這樣是否就算是乙方「肇事逃 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6.5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otorClub/M.1687536288.A.830.html

02/19 23:06, , 1F
直接告 給法官判啊
02/19 23:06, 1F

02/19 23:07, , 2F
沒等警察到就走就可以告了
02/19 23:07,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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