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貪念鑄錯 黃俊中盼球團高抬貴手
貪念鑄錯 黃俊中盼球團高抬貴手
聯合報╱本報記者何祥裕
2010.02.11 03:57 am
「火球阿中」黃俊中表示自己知道錯了,但財產遭球團假扣押,希望球團
高抬貴手,不要對他趕盡殺絕。
前La new熊隊投手黃俊中接受本報獨家專訪時說,假球案後有人痛罵他忘
恩負義,他知道自己錯了,也對劉老闆感到抱歉;現在球團向他求償一千
零八十八萬元,連屏東房子也被假扣押,他希望球團「高抬貴手」,不要
對他趕盡殺絕。
黃俊中說,假球案很單純,一個「貪」字就能解釋一切;起薪低的球員,
收一百萬打一場,等於是一年所得,漏接個幾球,卅萬入袋,誰不要?
黃說,有球員抱著僥倖心態,一年打個一、兩場,這些錢等於是他們的「
退休金」;有人玩了幾場想要「金盆洗手」,卻往往脫不了身,「只要有
一場,以後就會繼續下去」。
國內第六位加入美國職棒體系、綽號「火球阿中」的黃俊中,以時速一百
五十五公里的快速球在美國職棒闖蕩四年,回台加入熊隊,並曾多次代表
中華隊參加奧運等賽事,但去年爆發職棒假球案後,黃被認定是白手套而
遭羈押。
黃俊中說,集團透過親友、同學、學長學弟、隊友等關係,打探有負債、
愛玩車等經濟問題的球員,「先幫他們解決問題,才會開口要他們幫忙」
;這種溫情攻勢下,球員就墜入陷阱。
他指出,在美國,完善的合約、醫療及薪資制度,加上政府全力支持,「
哪個球員不想拚命爭取好表現,以求上大聯盟及拿高薪?」但在台灣,球
員每天都在祈禱「不要受傷」。
黃俊中說,在台灣,受傷不敢講、沒有複數年合約保障、起薪低、球員沒
尊嚴等等,原因當然是職棒水準比美國低,待遇自然不能相提並論;不過
,球員沒有保障,成了嚴重問題,讓他們容易起歹念。
他說,抓簽賭站、黑道根本不可能解決假球問題,關鍵還是提高球員待遇
與保障。
聯合新聞 2010.2.11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9/5421099.shtml
不法所得未繳足 換服勞務時薪2萬仍賺
聯合報╱記者婁靖平、藍宗標/台北報導
2010.02.11 03:57 am
曾繳回部分不法所得的球員,都獲得檢方緩起訴,並處以四十到兩百個小
時不等的義務勞務,但多數球員未繳足,如果依此勞務時數換算,甚至有
人勞動一小時,價值超過兩萬元。
起訴書中詳載各認罪球員不法所得金額、繳回情形,以黃俊中為例,不法
所得在一百萬元以上,但他只繳回十萬元,附帶處分是為期一年、四十個
小時義務勞務。
若以「等值」換算,黃俊中每付出勞務一個小時,至少可以換得兩萬兩千
五百元回來,時薪高得嚇人。
「高薪」者還有吳保賢,他的不法所得也是一百萬元以上,同樣繳回十萬
元,另在一年期間進行四十個小時的勞務工作。
李濠任則是「異類」,一百萬元不法所得已繳回八十四萬元,可是同樣要
服四十個小時的勞務,換算時薪「只有」四千塊。
聯合報 2010.2.11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9/54211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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