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Wii ] 搶先報/破解改裝Wii 竹科工程師被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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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1→)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faang (昉)時間16年前 (2010/01/20 09:5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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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邊是認真的還是開玩笑?. 這裡指的是access這裡指的是合理使用就算包裝上有寫 也和法律無關. 舉例來說 我買一份正版Windows灌在家裡自己三台個人用的電腦. 如果該Windows限制只能灌一份 我違反了與微軟的使用者約定. 但是沒有違反著作權法第 90-3 條. 違反第八十條之一或第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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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1→)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faang (昉)時間16年前 (2010/01/20 09:3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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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再說更詳細一點嗎. 我不懂為何都稱作「改」機,卻不算破解照你這樣講. 本法條只能適用燒錄機?.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239.115.

推噓4(4推 0噓 4→)留言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rcadyii (123456789)時間16年前 (2010/01/19 23:2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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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2第二項 如果是規定成. 針對遊樂器主機對特定軟體的授權.認證機制. 以不正手段予以破解.破壞或規避. 然後販賣設備或零件等為法所禁止 這還比較說的通. 現在問題就是條文所稱"防盜拷措施"和改機根本不同. 防盜拷措施大概是立法者的文化背景就是民國五六十年那種錄影帶文化. 才會下意識就使用這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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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2→)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rcadyii (123456789)時間16年前 (2010/01/19 22:3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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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翻了一下我的六法 本來很懶不太想翻書的. 正確來說96-1的構成要件是在80-2. 提供設備"進入著作". 我的六法底下有標黑線 本條規範不包含"利用著作". 這是立法理由說明. 總之這法條原始意旨應該是針對網際網路的軟體部分. 譬如人家的註冊程式 或網頁 破解以後才有"進入"的問題. 進入這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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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6(6推 0噓 10→)留言1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ogStar (傷情過路人)時間16年前 (2010/01/18 14:5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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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3.223.77. 苦主現身.... 本人沒賣片 被以違反著作權96條之1第2款未經合法授權提供規避防盜拷. 措施之服務或零件與公眾使用罪嫌 聲請簡易處刑. 這個 將是台灣改機第一個判例 現在等法院判決中. 喔 對了 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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