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新聞] 改Wii玩盜版 3業者判刑

看板Modchip作者 (路人甲)時間15年前 (2010/04/19 23:55), 編輯推噓35(3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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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neoma (neoma)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改Wii玩盜版 3業者判刑 時間: Mon Apr 19 22:24:42 2010 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ticle/SecID/102/ArtID/69794/IssueID/20100419 (中央社記者安芷嫻台北19日電)為破解 Wii主機僅能讀取正版遊戲的限制,不少業者提 供改機服務,讓玩家可玩盜版遊戲,但此舉已違反著作權法。有3 名台北市、縣的業者, 因而遭法院判刑3到5個月不等。 任天堂公司推出的 Wii遊戲主機,在執行遊戲前會先檢查光碟是否有「防盜拷碼」,限制 玩家只能使用正版遊戲光碟。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台北市、縣3 名遊戲店家,因提供「改裝」服務, 將特製改機晶片置入遊戲主機內,使主機失去檢查盜版片功能,遭警方查獲,移送法辦。 業者雖辯稱不知改裝遊戲主機是違法行為,但法官認定業者已觸犯著作權法禁止「破解、 破壞或規避防盜拷措施」的規範,依情節輕重判處3 名業者3到5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得 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99041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9.88.130

04/19 22:25,
boyo表示欣慰
04/19 22:25

04/19 22:25,
硬改玩盜版的人很可惡 軟改是要玩跨區片...
04/19 22:25

04/19 22:26,
不低調呀
04/19 22:26

04/19 22:26,
那改墨水夾呢?
04/19 22:26

04/19 22:26,
有3 名台北市、縣的業者 <這樣打還真詭異
04/19 22:26

04/19 22:26,
玩改機啊
04/19 22:26

04/19 22:26,
軟改算合法還是一樣非法阿~我不懂
04/19 22:26

04/19 22:26,
種花電信表示
04/19 22:26

04/19 22:26,
人家只是為了開頻道~~~ 玩美版...
04/19 22:26

04/19 22:27,
一看就知道____喬不攏... PS2時代改到現在抓三個?
04/19 22:27

04/19 22:27,
真的要說,軟改其實也是遊走法律邊緣的…
04/19 22:27

04/19 22:27,
自己改應該不犯法
04/19 22:27

04/19 22:27,
囧rz 不知道是不是機版的版友
04/19 22:27

04/19 22:28,
反正買wii跟改機大部分人都是順便的 wii比較貴呀
04/19 22:28

04/19 22:28,
只要破解修改都違法吧 看管不管而已
04/19 22:28

04/19 22:29,
不止可以追溯到PS2,早在SFC時代就有人玩改機了...
04/19 22:29

04/19 22:29,
要抓軟改的話,Homebrew應該會整個被抄掉吧。
04/19 22:29

04/19 22:29,
沒付鴿子飼料費吧
04/19 22:29

04/19 22:30,
推樓上
04/19 22:30

04/19 22:30,
紅明顯 價錢談不攏
04/19 22:30

04/19 22:32,
鴿子:最近娛樂太多.吃不飽
04/19 22:32

04/19 22:32,
PS2時代? PS,SS都賣到翻掉了 目錄翻到快爛掉
04/19 22:32

04/19 22:32,
破解基本上就是不能移除權利人的權利資訊,且只能獨樂樂不
04/19 22:32

04/19 22:32,
被同業衝康啦 一定是太白木出超低價格破壞行情 被人暗算
04/19 22:32

04/19 22:32,
改機算犯法.....今天才知道
04/19 22:32

04/19 22:32,
能眾樂樂,在這個層次就是單純民事問題,而如果只是自己研究
04/19 22:32

04/19 22:33,
來爽,也應該不致於會讓業者有損害產生損賠的問題.
04/19 22:33

04/19 22:33,
PS不用改機吧..SS沒玩過 不清楚
04/19 22:33

04/19 22:33,
自己改沒差 改機拿來賣就違法 自己改然後抓盜版來玩也違法
04/19 22:33

04/19 22:35,
只是改機是犯法?... 那印表機的連供也死定了
04/19 22:35

04/19 22:39,
那水果公司的jb大概也會被判定非法
04/19 22:39

04/19 22:40,
改機玩正版 跨區 這樣算不算違法呢?
04/19 22:40

04/19 22:42,
樓上 沒罪
04/19 22:42

04/19 22:42,
推太快..少打兩個字= = 這我猜的
04/19 22:42

04/19 22:55,
爽,wii 360 盜版廚都抓一抓
04/19 22:55

04/19 22:55,
PS,SS都要改~ 早期的改法還得用原版片開機
04/19 22:55

04/19 23:44,
爛代理柏油表示:
04/19 23:44

04/19 23:52,
改軟體片 跟用盜版片 才有著作權問題!! 改硬體違反什麼?!
04/19 23:52

04/19 23:55,
借轉改機版
04/19 23:55
還有 111 則推文
還有 1 段內文
04/21 10:49, , 112F
路有銷售,而台灣的機器又不可讀跨區,加裝晶片便可讀市售
04/21 10:49, 112F

04/21 10:53, , 113F
跨區原版,其原始初意是良好,但如果扭曲或認定,這都是個人
04/21 10:53, 113F

04/21 10:54, , 114F
自由心證的問題,所以這案件試水溫蠻認可的
04/21 10:54, 114F

04/21 10:58, , 115F
真的自由心證問題… 要法官懂… 要讓他相信… 難ˇˇ
04/21 10:58, 115F

04/21 10:59, , 116F
其實抽象來說,無論誰勝誰敗都有人話說是司法的本質。
04/21 10:59, 116F

04/21 10:59, , 117F
有助銷售根本不是法條的構成要件,被認為詭辯機會很大...
04/21 10:59, 117F

04/21 11:01, , 118F
簡易庭也很多新秀的唷,庭長比較可能是資深的法官。
04/21 11:01, 118F

04/21 11:08, , 119F
雖然不構成要件,但可提供台灣有販售跨區的原版片店家或網
04/21 11:08, 119F

04/21 11:09, , 120F
路商家,只是法官要不要聽而已,認定詭辯的話也就是自由心
04/21 11:09, 120F

04/21 11:10, , 121F
証的問題
04/21 11:10, 121F

04/21 11:10, , 122F
苦主可否提供判決字號可供查詢?
04/21 11:10, 122F

04/21 11:17, , 123F
用"要不要聽"是太攏統說法,刑法的構成要件涵攝本來就是大
04/21 11:17, 123F

04/21 11:18, , 124F
前提,小前提,認定事實與法律效果涵攝,其他都只是刑度斟酌..
04/21 11:18, 124F

04/21 11:20, , 125F
不過個人覺得這無關事實認定,純粹是法學解釋構成要件問題..
04/21 11:20, 125F

04/21 11:21, , 126F
事實可以靠調查就存否爭執,法律見解卻存乎於用法者心...
04/21 11:21, 126F

04/21 13:10, , 127F
要不要聽或看確實太攏統,民/刑法上大前提都是以民為基本
04/21 13:10, 127F

04/21 13:42, , 128F
我沒有看法條了 因為我只是要寫情緒性文字發洩一下
04/21 13:42, 128F

04/21 13:44, , 129F
建議真心要討論法律的轉到別板去吧
04/21 13:44, 129F

04/21 13:44, , 130F
你可以先在電腦上打草稿 寫嚴謹一點再發到法律版
04/21 13:44, 130F

04/21 13:45, , 131F
我想可以幫助到更多人
04/21 13:45, 131F

04/21 13:48, , 132F
法律的規範正當性是先凝聚社會共識 透過民主正當程序
04/21 13:48, 132F

04/21 13:48, , 133F
使之產生拘束力 法院再怎麼樣也只是執行民意的設施
04/21 13:48, 133F

04/21 13:49, , 134F
ex強制性交的修訂 提高刑度等等 當年至少都有討論過
04/21 13:49, 134F

04/21 13:50, , 135F
就只有電玩族群最衰小 這些法律有人去開會過討論過嗎
04/21 13:50, 135F

04/21 13:50, , 136F
甚至說當年連新聞都沒報導 我們第一次認識它的時候
04/21 13:50, 136F

04/21 13:51, , 137F
就是它已經三讀過關的時候 請問這跟獨裁有什麼不同?
04/21 13:51, 137F

04/21 13:52, , 138F
誰敢說全台灣改機的人就一定比較少
04/21 13:52, 138F

04/21 13:52, , 139F
社會共識連形成的機會也沒有 就是一種制度上的獨裁
04/21 13:52, 139F

04/21 13:53, , 140F
為什麼一小撮人佔住社會資源 來命令其餘多數人服從
04/21 13:53, 140F

04/21 13:54, , 141F
對這種法律我是深惡痛覺 我只想罵
04/21 13:54, 141F

04/21 13:54, , 142F
我已經不想花時間再去思考惡法的結構 賣弄法律文字
04/21 13:54, 142F

04/21 13:55, , 143F
我只是覺得台灣人很悲哀而已
04/21 13:55, 143F

04/21 15:16, , 144F
不是每個國家的律法都是依專業制訂 但也不是多數人就是對的
04/21 15:16, 144F

04/21 15:17, , 145F
不然 這麼愛花時間制訂 所有事件都公投就可以把國家搞破產了
04/21 15:17, 145F

04/21 15:20, , 146F
又或者 若是你想成為制憲的一員爭取公平 至少你得先提升自己
04/21 15:20, 146F

04/21 20:00, , 147F
a大有沒考慮去選立委??
04/21 20:00, 147F

04/26 23:52, , 148F
說法院只是執行民意 這就已經是很嚴重的錯誤
04/26 23:52, 148F

04/26 23:53, , 149F
法院不但不是執行民意 法律本身還帶有反多數的特質
04/26 23:53, 149F

04/26 23:54, , 150F
法治原則不下於民主原則 事事以民意為依歸 何必三權分立
04/26 23:54, 150F

07/30 11:09, , 151F
希望對您有幫助 http://www.94istudy.com
07/30 11:09, 151F
文章代碼(AID): #1Bp7q63N (Modch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