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教有關基地台和手機之間聯繫記錄的問題

看板MobileComm作者 (派佩特曼)時間5年前 (2018/12/13 12:00), 5年前編輯推噓3(4130)
留言35則, 7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請問 如果手機因為關機、損毀當機,或重新開機卻擋在pin碼沒輸入, 而與基地台失去聯繫,在失去與基地台聯繫的那一瞬間, 基地台會立刻記錄下精確失去手機聯繫訊號的那一瞬間時間的記錄嗎? 另外,如果手機重開機,卻擋在pin碼沒輸入,造成手機開機不算完成, 有聯繫到電信業者的基地台,基地台會有紀錄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114.7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obileComm/M.1544673639.A.917.html ※ 編輯: pipetman (1.161.114.70), 12/13/2018 12:02:01 ※ 編輯: pipetman (1.161.114.70), 12/13/2018 12:09:09

12/13 12:06, 5年前 , 1F
這個問題好technical XD
12/13 12:06, 1F
今年八月20日下午,我在羅斯福路三段325號慢車道撿到一個被車壓過, 螢幕破裂(只有一塊藍一塊紫,完全無法辨識任何訊息,是有通電的狀態)的小米手機, 本來想交給警方,但是轉個彎,我覺得我不想為這個手機被警察詢問做筆錄, 我經過新生南路的肯德雞前,就放在肯德雞前面那個比較矮的的電箱上, 想說既然還有通電,那就等失主自己來用find my phone找。 我當下沒有覺得有什麼不對,但是被失主報案指控侵佔遺失物,警察根據攝影機找 上了我。現在我已經陷入一種不知道如何證明自己清白的困境。 現在已經檢察官詢問完,起訴到地方法院。雖然警察和檢察官都沒有給我任何訊息, 但是顯然聽得出來弦外之音,就是失主似乎有指控我檢起手機就關機。 起訴書也有寫失主在羅斯福路325號下車,顯然這位女士在上下車的時候落下了手機, 而有很大的機率是,她掉在慢車道的手機剛好在車下,她搭的車子碾過了她的手機, 造成手機斷訊。所以這個失去與基地台聯繫的時間點對我來講很重要。 如果有精確失去訊號的時間紀錄,能證明不是我關她的手機,甚至追溯到攝影機記錄, 他車子離開慢車道的時間點,能證明是他自己的車子壓毀了他的手機。 這麼多年來,在警方有筆錄的紀錄上,我至少撿過兩台ACER筆電,一台MacBook, 一台iPad,一台三星平板,手機就更多了,但是大部分的手機撿拾, 我只是在報案台留下姓名電話,身份證字號的紀錄,沒有做筆錄。 記憶中,光是iPhone就撿過五台。我從來就沒有貪圖過人家什麼, 我會撿東西也只是報答社會,在我幾次危難的時候,都有人主動來幫助我。 現在我居然要為我沒有做過的事情背上前科刑責,蠻慘的。 也許過幾天我會到八卦版,發一篇徵求肯德雞前,電箱上手機的目擊者協尋文章。 ※ 編輯: pipetman (1.161.114.70), 12/13/2018 12:39:10

12/13 12:19, 5年前 , 2F
撿到手機請送警局好嗎
12/13 12:19, 2F

12/13 12:25, 5年前 , 3F
你知道手機只是關機,沒有取出電池,還是會被定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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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12:30, 5年前 , 4F
噓一下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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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12:43, 5年前 , 5F
再補回推 至於原Po的問題 這種資料會有日誌 及會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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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12:43, 5年前 , 6F
記錄到日誌上 完全沒意外 所以兩個答案都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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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t的 就算留下記錄 由於不是關鍵資料 極可能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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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自動彙整到中央系統資料庫 這兒的意思是在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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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控電腦key一下就取得到資料 像是通聯記錄則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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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能因為要計你費夠重要 機台上下線時聯繫資料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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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以暫時性的存在各自基地台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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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您,果然我還是要去八卦版發一篇協尋目擊者的文章。 謝謝您的回答。 ※ 編輯: pipetman (1.161.114.70), 12/13/2018 12:48:25

12/13 12:49, 5年前 , 12F
但是中央系統資料庫 理應還是會留下每張SIM卡&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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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EI組合最後一次出現的記錄 因為系統要知道你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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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線才能將SMS及電話撥給負責的基地台 所以上下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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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基地台一定會通知中央系統 這會被系統紀錄下很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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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12:49, 5年前 , 1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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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我希望能調到這個下線的精確時間,那怕只是差個一兩分鐘,都能幫助到我。 謝謝您的回答。 ※ 編輯: pipetman (1.161.114.70), 12/13/2018 12:59:18

12/13 12:56, 5年前 , 17F
上兩段隨便看似乎有矛盾 但我想說的是 營運商中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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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查詢手機最後一次出現的地方不是問題 倘若是要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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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那天幾點幾分在哪裡 像通聯記錄一樣一條條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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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話 恐怕沒辦法 因為中央系統應該只在乎當下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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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不重要”的紀錄恐怕只會存在當下負責的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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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本體 要拉資料的話 恐怕也的靠人肉執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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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在開庭的時候要求法官幫我調記錄。我在檢察官詢問的時候要求調記錄, 檢察官說因為立委修法,檢察官不能去調通聯紀錄。 我也不確定法官會不會允許幫我調記錄,所以我找目擊者比較重要。 我現在有點不太確定,是一兩小時後還是隔天,我再次經過肯德雞的時候, 還看到手機還在那個位置沒有人動。所以可能看過的人應該還不少。 ※ 編輯: pipetman (1.161.114.70), 12/13/2018 13:04:43

12/13 13:00, 5年前 , 23F
再來 你想要的資料 沒有報案透過警方執行電信是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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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13:00, 5年前 , 24F
對不會理你的 而沒涉及緊要罪案 警方也不會去調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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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13:00, 5年前 , 25F
錄 況且還要檢察官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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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13:18, 5年前 , 26F
至於手機關機時會不會向基地台通報說要下線 我不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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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13:18, 5年前 , 27F
定 很有可能因機而異 有個重點是手機連著線待機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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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13:18, 5年前 , 28F
是主動報備制 定時定後向基地台說我還在 突然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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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13:18, 5年前 , 29F
的話 紀錄上可能會有幾分鐘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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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13:19, 5年前 , 30F
阿門 我太認真回了 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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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謝您的回答,謝謝您。 我也只能祈禱,我撿到手機的時間跟她手機失去訊號的時間, 可以有個十分鐘以上的差距。 ※ 編輯: pipetman (1.161.114.70), 12/13/2018 13:21:49

12/13 14:01, 5年前 , 31F
對方如何證明你有侵占意圖?
12/13 14:01, 31F
謝謝您的提問 我是聽得出來,失主可能是發現手機不見了,然後立刻打自己的號碼找手機, 但是發現手機沒有訊號了,如果是我,我也會想,幹,被人關機了。 加上他後來沒有找到手機,我們自己用同理心想,被人撿回去佔為己有了。 先是被羅斯福出所的正妹女警傳喚做筆錄,還有後來偵查庭檢察官都質疑我, 失主控訴我為什麼沒有交店家?我當時一頭霧水,回答我在慢車道撿的, 我認為是機車騎士掉下來的,在慢車道撿,我根本不可能知道他在那個店家消費。 後來看到起訴書說,失主是在我撿拾的地方下車後發現遺失, 失主報案說,為什麼我不交給店家,我想失主一定認為她在店裡或店門口遺失的! 在店裡店門口撿,撿到立刻關機,大家都會覺得是被侵佔了。

12/13 14:14, 5年前 , 32F
這種證據太微弱不會有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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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14:15, 5年前 , 33F
檢察官依職責提 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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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14:15, 5年前 , 34F
你只要故事說的清楚就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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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感覺啦,感覺上,檢察官用太簡化的問題問我案情, 連核心事實是什麼他都沒有興趣知道。 只怕法官也是這個態度。 ※ 編輯: pipetman (1.161.114.70), 12/13/2018 15:01:43

12/13 17:29, 5年前 , 35F
你撿到放到電箱上 沒侵占阿
12/13 17:29, 35F
沒有證明呀 可能沒有監視器拍到 現在只能找目擊者了 ※ 編輯: pipetman (1.161.114.70), 12/13/2018 17:44:25
文章代碼(AID): #1S4TbdaN (MobileCo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