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關於板規3.B之相關釋疑

看板MobileComm作者 (IM@S 最高)時間8年前 (2018/01/12 13:06), 8年前編輯推噓30(30021)
留言51則, 26人參與, 8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大家午安 由於前幾次的水桶公告推文中都有部分人士 對於標準提出疑問 在此做出相關說明 若有人有疑問也可以在下面提出 但我可能會比較晚回覆 還請稍微等候 首先 有部分人發心得文 實際上內容也不像業配文 但就是有人會在下面推文說業配 事實上這是非常不好的討論風氣 因為這樣會讓願意分享的人越來越少 討論品質也會降低 所以希望這個版規 可以稍微喝止一下此類行為 而再加上 最近越來越多人都用越來越豐富的詞彙來暗指業配 因此都是從嚴判定 舉例來說 之前的水桶中 有人來信說他誤以為是某位熟悉的葉姓部落客 因此用葉一字 並不是暗指業配 因此我將該文章重看一遍之後 僅要求他提出「葉」姓部落客 而且發文的風格與原PO的內容相似的 我就立刻解除水桶 畢竟如果真的是如此 那我這個水桶就完全不對了 所以必須解除 但到目前 他暫時還沒有給我提供相關資訊 還有先前的某廠牌手機心得文 雖然我也不是很喜歡他那篇文章的內容 但是他的內容跟之前其他品牌的使用心得事實上相差不多 只是他個人喜歡某廠牌比較多所以本來就會多稱讚些該廠牌 但該說的他也有說 事實上看起來就像是一般人會得出的使用心得 結果就有不少人在下面推文暗指業配 個人希望這種情形不要延續 認真的打一篇文章結果被人家說是業配 如果人家不是業配的話 以後可能就不會再來這裡分享了 不喜歡文章的話 也都還有其他的方式可以反駁或是對他的說法提出質疑 實在是不須要為了酸 明指暗指他業配 然後自己進水桶 真的覺得是業配文的話 歡迎至隔壁板(MobilePicket)檢舉 對於廣告文章的部分 我們也是從嚴判定 如果出現誤桶的情形 來信申訴後當然也會解除水桶跟消除退文 不管甚麼判決都是 總之 對於判決有異議的當事人 都可以來信申訴 但當然相對的我們也會請你提供相關的資料來做申訴 另外 有人建議說 被指業配的部分(版規3.B) 改成僅受理本人檢舉 本方法聽起來有一定的可行性 這個部分我們兩位實習版主會在做討論 若之後確定要使用該方式的話 會再發公告告知 最後 希望各位推文時 自己克制一下 不要再誤觸3.B板規 ----- Sent from JPTT on my HTC_U-3u.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38.19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obileComm/M.1515733569.A.808.html

01/12 13:09, 8年前 , 1F
像某板常有寫好雷就會被打成工讀生真的很煩QQ
01/12 13:09, 1F

01/12 13:09, 8年前 , 2F
也覺得不用硬拗,推文的時候在想什麼自己最清楚吧
01/12 13:09, 2F

01/12 13:09, 8年前 , 3F
推 一堆噁爛清流魔人
01/12 13:09, 3F

01/12 13:10, 8年前 , 4F
辛苦了
01/12 13:10, 4F

01/12 13:10, 8年前 , 5F
明明就是再扣帽子還在護航 笑死 沒受過教育嗎?
01/12 13:10, 5F

01/12 13:11, 8年前 , 6F
敢指責就敢負責難道很難嗎XD
01/12 13:11, 6F

01/12 13:11, 8年前 , 7F
奇怪 板主選舉的時候魔人怎麼沒出來選 這樣可以正
01/12 13:11, 7F

01/12 13:11, 8年前 , 8F
大光明制定扣帽子無罪條款了呀
01/12 13:11, 8F

01/12 13:11, 8年前 , 9F
01/12 13:11, 9F

01/12 13:11, 8年前 , 10F
不出來選 低能言論倒是一堆
01/12 13:11, 10F

01/12 13:11, 8年前 , 11F
自己最清楚自己再講什麼啊 顆顆
01/12 13:11, 11F

01/12 13:12, 8年前 , 12F
寫好寫壞都會有人先貼標籤
01/12 13:12, 12F

01/12 13:15, 8年前 , 13F
你太認真了啦有什麼好釋疑的,幾分證據說幾分話啊
01/12 13:15, 13F

01/12 13:17, 8年前 , 14F
補個推,支持板主
01/12 13:17, 14F

01/12 13:19, 8年前 , 15F
水啦!!!@@
01/12 13:19, 15F

01/12 13:22, 8年前 , 16F
他還真敢回阿,葉姓部落客XDDD真會凹XDDD有政客潛力
01/12 13:22, 16F

01/12 13:29, 8年前 , 17F
改成本人檢舉真的比較好
01/12 13:29, 17F

01/12 13:52, 8年前 , 18F
我之前會去某板發文,後來全刪光,不想被當工讀生
01/12 13:52, 18F

01/12 13:52, 8年前 , 19F
我覺得也不用只能當事人檢舉,別人看到別人也會怕啊
01/12 13:52, 19F

01/12 13:52, 8年前 , 20F
如果也造成其他板友失去分享意願呢
01/12 13:52, 20F

01/12 13:53, 8年前 , 21F
保羅保羅得第一
01/12 13:53, 21F

01/12 13:53, 8年前 , 22F
我花半天寫的文被講工讀生我應該只想刪掉再也不PO
01/12 13:53, 22F

01/12 13:53, 8年前 , 23F
討厭oddo跟扣帽子是兩回事 推推
01/12 13:53, 23F

01/12 13:54, 8年前 , 24F
好奇問個,隔壁板第二篇已處理,但包括三.B的檢舉也
01/12 13:54, 24F

01/12 13:54, 8年前 , 25F
沒水桶,是不處分嗎
01/12 13:54, 25F

01/12 13:58, 8年前 , 26F
後來都不去好雷板了 QQ 以後電影要看什麼我問詹詹
01/12 13:58, 26F

01/12 13:58, 8年前 , 27F
就好哼哼
01/12 13:58, 27F

01/12 13:59, 8年前 , 28F
讚讚讚
01/12 13:59, 28F

01/12 14:01, 8年前 , 29F
像我 都直接噴垃圾的 然後就被
01/12 14:01, 29F

01/12 14:01, 8年前 , 30F
捅了QQ
01/12 14:01, 30F

01/12 14:03, 8年前 , 31F
友勝你明明是蓄意的那個不一樣嘛
01/12 14:03, 31F

01/12 14:19, 8年前 , 32F
01/12 14:19, 32F

01/12 14:21, 8年前 , 33F
現在我只敢叫別人推垃圾OwO
01/12 14:21, 33F

01/12 14:22, 8年前 , 34F
友勝叫人跳火坑不好吧
01/12 14:22, 34F

01/12 14:23, 8年前 , 35F
嘿嘿嘿(奸笑)
01/12 14:23, 35F
※ 編輯: paul40807 (118.163.251.181), 01/12/2018 14:46:39

01/12 14:48, 8年前 , 36F
不過這樣會不會沒人想開箱分享新機啊…
01/12 14:48, 36F

01/12 14:55, 8年前 , 37F
支持版主作法 辛苦了
01/12 14:55, 37F

01/12 14:56, 8年前 , 38F
我個人是支持業配,但不能睜眼說瞎話,例如:
01/12 14:56, 38F

01/12 15:07, 8年前 , 39F
01/12 15:07, 39F

01/12 15:13, 8年前 , 40F
保羅辛苦了Q_Q
01/12 15:13, 40F

01/12 15:43, 8年前 , 41F
01/12 15:43, 41F

01/12 16:08, 8年前 , 42F
前版主^^
01/12 16:08, 42F

01/12 17:52, 8年前 , 43F
德政 葉配文保障條款 拿不出證據的全部進桶
01/12 17:52, 43F

01/12 18:53, 8年前 , 44F
不是,既然沒證據,憑甚麼說人家是業配文?
01/12 18:53, 44F

01/12 19:01, 8年前 , 45F
這也能講成業配文保證條款,哈哈
01/12 19:01, 45F

01/12 19:38, 8年前 , 46F
你才工讀生,你全家都是工讀生XDDDDD
01/12 19:38, 46F

01/12 20:18, 8年前 , 47F
全家表示不服 準備拉711進來戰
01/12 20:18, 47F

01/12 23:04, 8年前 , 48F
就有OO以為這裡是八卦版...
01/12 23:04, 48F

01/12 23:05, 8年前 , 49F
謹言慎行!
01/12 23:05, 49F

01/13 00:37, 8年前 , 50F
之前回報子龍任務也被人認為在詆毀這個牌子,這個
01/13 00:37, 50F

01/13 00:37, 8年前 , 51F
情形要怎麼辦呢…
01/13 00:37, 51F
文章代碼(AID): #1QM491W8 (MobileCo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