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有關通訊行先續約後領機遇到問題..
更新一下大逆轉結果....
6/20填寫消費者保護會線上申訴,網頁寫5個工作天內會有人跟我連絡,
等到6/24中午都沒接到電話,已經打算放棄了...
下午接到通訊行的簡訊通知我去領預約商品,
打去詢問對方說因為接獲我的申訴,主管同意讓我使用兩張卷兌換一隻手機。
6/25中午去領手機~順利領到囉~!!
這時店長變得很客氣,笑著提醒我要記得去取消申訴案件...
原來申訴還是有用的...
若遇到類似情形的人,可以試著先申訴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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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敝人最近看了許多本版文章,
終於決定要拿先前在通訊行先續約拿到的扣抵卷去換S7E.
然後就發生一連串不開心的經歷....
-----故事有點長的分隔線----------------------------------------
2014年11月底時與男友於桃園站前某間掛SONY招牌的通訊行續約,
當時兩個門號都是簽30個月的中華4G上網吃到飽方案,
給我們2張扣抵卷等需要換機時再使用,分別是13000元/12000元,
無使用期限限制。
當時詢問承辦店員若只想換一支手機,是否可以2張卷一起累積扣抵?
店員表示可以,
當下他也詢問了在場所有店員+店長,他們皆表示可以一起兌換一支手機沒問題。
大約一個月前到現在,
我陸續經過逛逛時有去問了三四次是否可以合併使用,
遇到不同店員皆說可以合併使用,
但在昨日要去兌換時,店員卻說我們當初一個是iphone專案一個是一般專案,
不能合併使用,只能分開折抵兩隻手機。
當下真的是傻眼了...我確認了這麼多次,等到要換時卻跟我說不行!!!!
我手機殼跟記憶卡都買好了阿!!
那店員表示他是店長:就我所知公司現在規定是不同專案不可以合併折抵使用。
我:當時確認過店員都說可以,且店長也確認過沒問題阿!
店長:規定有改了現在就是不行,而且我們卷上也沒註記可以合併使用。
當時的人也都離職了,我不知道他們是怎麼對客戶說的。
我:當時規定是可以的情況下,店員怎可能特別去註記這個?
而且卷上限制事項沒有寫說不可合併使用
店長:那當初店員該白紙黑字註記可以合併折抵,卷上也沒有寫說可以阿,
你們都口頭約定而已,我沒辦法幫你們這樣換。
然後我們爭論了快20分鐘,他堅持不讓我們合併使用。
我想法是,就算員工離職了,公司也應該確保客人的權益,
何況對方也說規定是後來才更改的,
那怎麼可以不通知我們規則有改然後就不認帳??
而且對當時店員來說,怎會想到去註記一個可以做的事情??
今日又去了一次,店長卻改口說,是認門號的擁有者,
一個門號只能換一隻手機,或是當初預約單是打在同一張紙上的才可以合併兌換。
但兩個門號正常誰會打在一張紙上!?何況我們也不是同一天去續約的阿!!
整個被搞得很怒...決定週一打消基會電話申訴了...
提醒大家去通訊行先續約後領機真的要注意...
有人知道有什麼別的辦法可解決嗎??
或是申訴消基會有勝算嗎??
我們目前只需要更換一隻手機,且也不想換兩隻讓店家又賺兩隻的差價...
我說退一步把iphone專案的13000降為一般專案的12000使用,對方也不同意..
原本滿心歡喜要換新手機,卻被搞得心情很差T.T
附上兌換卷圖片連結:http://imgur.com/vZEEaV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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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ecilia0627 (118.168.74.54), 06/19/2016 02: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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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ecilia0627 (118.160.92.168), 06/26/2016 23: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