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亞太借台灣大網路 NCC有條件准了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708/643893/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日針對亞太電信使用台灣大哥大網路通案討論,
決議未來業者可以使用他人網路提供服務,但必須申請變更事業計畫書報NCC核准,
且不能完全不使用自己的網路。對於亞太與台灣大策略聯盟個案,雙方須補申請
變更事業計畫書,NCC上周已開罰亞太30萬元,也即將對台灣大開罰。
NCC委員會議討論「行動寬頻業務經營者不自建網路或不使用自建網路,而使用
他人之接取網路涉及事業計畫書監理原則」,與會委員一致通過,有條件同意
4G業者能使用他人網路。
NCC發言人虞孝成表示,業者必須蓋滿1000座基地台、涵蓋率50%以上才能出借網路
給別人,且出借人必須提供使用人與自身用戶平等服務,不得差別處理。換言之,
台灣大不得對亞太用戶網路限速。
虞孝成表示,4G業者使用他人接取網路提供服務,網路使用人與出借人均應提出事
業計畫書變更申請,經NCC核准後才可出借網路;審核原則包括不得違反《電信法》
以及《電信法》授權相關法規,業者不能完全不使用自己網路,也不可以全部借由
他人網路提供服務,出借網路給別人用的業者,也必須說明如何有足夠的容量處理
訊務量,以維持適當品質。
虞孝成指出,業者使用他人網路比率,應逐年顯著下降;
但對於使用他人網路期限、逐年顯著下降定義,NCC尚未定義。
虞孝成說,未來業者要借用他人網路,都必須提出事業計畫書變更申請,目前亞太
與台灣大合作模式,不會斷訊處理,但雙方業者要盡速提出事業計畫書變更申請,
NCC上周已罰亞太30萬元,也將對台灣大開罰。
台灣大表示,對於NCC的認定表示歡迎,至於裁罰一事尊重主管機關權責。亞太表示,
遵循主管機關決定,目前正積極建設,並將儘速向NCC提出事業計畫書變更申請。
(張為竣/台北報導)
--
NCC認定亞太是「借用」台灣大網路而非「漫遊」,但經討論後決議並不違法,
惟須滿足新聞中所提條件,並提出事業計畫書變更申請,NCC通過後方可執行。
NCC在上週已針對亞太「未依事業計畫書期程建設基地台,且借用台灣大網路前
未提出事業計畫書變更申請」兩項開罰,原處罰鍰60萬元,但NCC考量亞太近期
已積極申請許可並建設基地台,減輕為30萬元。之後NCC也會對台灣大開罰。
亞太在6/24、7/01分別提出了259座與254座基地台的架設申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147.48.5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obileComm/M.1436376828.A.839.html
推
07/09 01:45, , 1F
07/09 01:45, 1F
台灣之星是提「漫遊」而非「借用」,就照法規來。
→
07/09 01:50, , 2F
07/09 01:50, 2F
※ 編輯: sydwuz (27.147.48.52), 07/09/2015 01:54:23
噓
07/09 01:59, , 3F
07/09 01:59, 3F
推
07/09 08:15, , 4F
07/09 08:15, 4F
推
07/09 09:41, , 5F
07/09 09:41, 5F
推
07/09 09:56, , 6F
07/09 09:56, 6F
推
07/09 10:11, , 7F
07/09 10:11, 7F
→
07/09 10:11, , 8F
07/09 10:11, 8F
推
07/09 10:37, , 9F
07/09 10:37, 9F
→
07/09 10:38, , 10F
07/09 10:38, 10F
→
07/09 10:39, , 11F
07/09 10:39, 11F
推
07/09 11:31, , 12F
07/09 11:31, 12F
→
07/09 20:06, , 13F
07/09 20:06, 13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