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因為手機IP被告妨礙秘密 @_@已回收

看板MobileComm作者 (豬堅強)時間9年前 (2015/04/26 21:02), 編輯推噓27(33689)
留言128則, 3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有搜尋過板上了~~但沒有看到相似的文章 所以PO文發問~~希望有厲害的高手可以提供一下高見 @___@ 前幾天收到被告刑事案件的通知,要我們到警察局說明 電話詢問之後發現是 ""妹妹的手機 IP 登入了某個不認識的人的露天帳號"" 對方提告妨礙秘密之類的 (算告訴乃論的刑事案件) 問題是我妹是個整天趕設計圖忙到不行的研究生 也確認過他沒有分享手機熱點過,手機應該也沒有借人 聽警察描述,是台灣之X提供登入 IP 使用者的資訊 對應到那個時間使用者是妹妹的門號 所以被認定是我們盜用人家的帳號 = = 想請問大家,有沒有任何我們可以舉證的方式 (除了自由心證之外...雖然我們都確定妹妹不會做那種事情,但有點薄弱) 例如說證明同一個 IP 在同一時間可能有其他人正在使用 (沒有分享熱點的情況) 或是手機裡可以找到當時瀏覽的紀錄 (妹妹是用sony Z2) 在這裡先叩謝大家了 T^T 活了這麼大第一次接到刑事案件傳票,真的很害怕 @_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204.3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obileComm/M.1430053330.A.BB1.html

04/26 21:04, , 1F
法律版 問看 或找律師吧
04/26 21:04, 1F

04/26 21:06, , 2F
話說自由心證不是這樣用的…
04/26 21:06, 2F

04/26 21:08, , 3F
去說明實際狀況就可以了吧
04/26 21:08, 3F

04/26 21:08, , 4F
不過這舉證應該是對方的事吧 手機是你妹的 不見得
04/26 21:08, 4F

04/26 21:08, , 5F
當時是你妹在用啊
04/26 21:08, 5F

04/26 21:08, , 6F
去說明又不是被定罪XD
04/26 21:08, 6F

04/26 21:09, , 7F
台灣之X提供的使用者就是我妹妹...所以才囧阿
04/26 21:09, 7F

04/26 21:10, , 8F
先走一趟再說吧 也不是瞬間就論罪
04/26 21:10, 8F

04/26 21:11, , 9F
ip似乎有可能重複被利用,我多次開關中華4G時,極可
04/26 21:11, 9F

04/26 21:11, , 10F
能IP維持一樣。開關3G時,IP卻幾乎必換。
04/26 21:11, 10F

04/26 21:11, , 11F
恩恩~一定會去說明阿!! 可是妹妹在台北念書 對方在
04/26 21:11, 11F

04/26 21:12, , 12F
中部提告...希望可以說明一兩次就洗刷嫌疑
04/26 21:12, 12F

04/26 21:12, , 13F
就說手機不見得是本人正在使用啊 這種事對方舉證困
04/26 21:12, 13F

04/26 21:12, , 14F
04/26 21:12, 14F

04/26 21:13, , 15F
另外就是ip浮動的機制也說不得準
04/26 21:13, 15F

04/26 21:15, , 16F
恩恩~但因為妹妹手機的電信就咬定那個IP當時是妹妹
04/26 21:15, 16F

04/26 21:16, , 17F
正在使用...即使是浮動IP好像也無法當證據
04/26 21:16, 17F

04/26 21:16, , 18F
如果沒有清過快取, 應該會有瀏覽紀錄吧
04/26 21:16, 18F

04/26 21:16, , 19F
況且露天登入帳號時,還要撥打露天電話認證才能進入
04/26 21:16, 19F

04/26 21:16, , 20F
。不懂為何還有辦法被盜用??露天系統詐騙賣家有一堆
04/26 21:16, 20F

04/26 21:16, , 21F
,倒是真的。
04/26 21:16, 21F

04/26 21:18, , 22F
只是"登入"是不用認證的
04/26 21:18, 22F

04/26 21:18, , 23F
IP很有可能多人共用,只查出你妹,是很莫名其妙。
04/26 21:18, 23F

04/26 21:18, , 24F
露天並不是所有帳號都需要電話認證
04/26 21:18, 24F

04/26 21:19, , 25F
但重點是不會因為IP就定罪的
04/26 21:19, 25F

04/26 21:19, , 26F
了不起就麻煩點多跑幾趟警局
04/26 21:19, 26F

04/26 21:20, , 27F
我每次登入,都必被要求打電話。可能我忽略到什麼??
04/26 21:20, 27F

04/26 21:20, , 28F
台星如果是提供一串當時使用的名單的話就還合理
04/26 21:20, 28F

04/26 21:20, , 29F
不過警察一般不會說那麼細 不然每個人都堅持跟
04/26 21:20, 29F

04/26 21:20, , 30F
自己無關就好
04/26 21:20, 30F

04/26 21:24, , 31F
會不會是新型詐騙
04/26 21:24, 31F

04/26 21:28, , 32F
感覺是詐騙 警察什麼時後這麼勤快了
04/26 21:28, 32F

04/26 21:29, , 33F
手機被偷都找不到了 這種盜帳號會查? 別騙小孩了
04/26 21:29, 33F

04/26 21:30, , 34F
電信警察是真的會查IMEI的阿
04/26 21:30, 34F

04/26 21:30, , 35F
警察才不會去電信公司調資料 那要自己花錢的
04/26 21:30, 35F

04/26 21:30, , 36F
不是詐騙 T^T (我也超希望是詐騙的阿!!!) 有拿通知
04/26 21:30, 36F

04/26 21:31, , 37F
電信警察怎麼不幫查我的手機被偷到那去了XD
04/26 21:31, 37F

04/26 21:31, , 38F
到附近的警察局確認了~也有打電話給負責警員過!!
04/26 21:31, 38F

04/26 21:31, , 39F
紅明顯,去看8掛版的教學,可以不用跑台中的樣子
04/26 21:31, 39F
還有 49 則推文
04/26 22:44, , 89F
Blue大的例子也太可怕 可是露天好像沒有發生過這種b
04/26 22:44, 89F

04/26 22:44, , 90F
ug
04/26 22:44, 90F

04/26 22:51, , 91F
現在 IP 都 private ip,因為量不夠要共用,並非直
04/26 22:51, 91F

04/26 22:51, , 92F
連,感覺證據有點薄顏
04/26 22:51, 92F

04/26 22:52, , 93F
sorry 薄弱
04/26 22:52, 93F

04/26 22:59, , 94F
不是只有ip這麼簡單 還有sim卡 mac資料應該都有被記
04/26 22:59, 94F

04/26 22:59, , 95F
錄下來
04/26 22:59, 95F

04/26 23:13, , 96F
電信公司應該有我妹sim卡的mac...所以應該是兩個都
04/26 23:13, 96F

04/26 23:13, , 97F
比對確認了@@
04/26 23:13, 97F

04/26 23:47, , 98F
不過感覺登入帳號舊是妨礙秘密這點有爭議吧 那PTT一
04/26 23:47, 98F

04/26 23:47, , 99F
堆登人家帳號的...
04/26 23:47, 99F

04/26 23:49, , 100F
台灣的法律是罪刑法定主義 說你有罪的要舉證你有罪
04/26 23:49, 100F

04/26 23:50, , 101F
我認為只要去警局很清楚的交代並非自己所為 甚至可
04/26 23:50, 101F

04/26 23:50, , 102F
以提供一些資訊(事發當時的妹妹所在地和手機當時的
04/26 23:50, 102F

04/26 23:51, , 103F
所在位置是否有重疊的現象 如果沒有就是一個很好的
04/26 23:51, 103F

04/26 23:51, , 104F
法律上該項指控不成立的爭議點
04/26 23:51, 104F

04/26 23:52, , 105F
不過要勸認一下妹妹是否真的沒有做 還有是否有把手
04/26 23:52, 105F

04/26 23:52, , 106F
機借給他人使用這些既然都被告了要事先自我釐清項目
04/26 23:52, 106F

04/26 23:53, , 107F
上面有人提到的手機MAC ADDRESS也是一個攻防點
04/26 23:53, 107F

04/26 23:56, , 108F
不用自己猜 有無比對過 行政機關不見得精明到哪去
04/26 23:56, 108F

04/27 02:10, , 109F
紅明顯 版上有位U大師 法律系的,問看看他
04/27 02:10, 109F

04/27 03:11, , 110F
是妨害電腦使用吧
04/27 03:11, 110F

04/27 07:05, , 111F
法律以原就被原則,如果對方提告,必須配合被告的
04/27 07:05, 111F

04/27 07:05, , 112F
所在地。
04/27 07:05, 112F

04/27 08:06, , 113F
刑事哪來的以原就被,真好笑
04/27 08:06, 113F

04/27 09:23, , 114F
理論上不會以原就被 實務上常常是會如此 可以自己go
04/27 09:23, 114F

04/27 09:23, , 115F
ogle
04/27 09:23, 115F

04/27 09:25, , 116F
手機對外IP是共用的吧
04/27 09:25, 116F

04/27 09:56, , 117F
花錢找律師吧
04/27 09:56, 117F

04/27 12:06, , 118F
刑事真的麻煩
04/27 12:06, 118F

04/27 14:39, , 119F
紅的果然很明顯 不能看的錯誤資訊
04/27 14:39, 119F

04/27 14:40, , 120F
還一堆噓文的叫人家聲請移轉管轄 笑死
04/27 14:40, 120F

04/27 14:40, , 121F
警察辦案 都還沒移送地檢署就在那邊嘴移轉管轄
04/27 14:40, 121F

04/27 15:20, , 122F
回文中的錯誤技術知識已經到難以理解的程度
04/27 15:20, 122F

04/27 18:00, , 123F
咦咦 請問樓上是傳說中的u大嗎!!??
04/27 18:00, 123F

04/27 19:27, , 124F
好奇的事,你的罪有3年以上,通保法這關都過不了,
04/27 19:27, 124F

04/27 19:27, , 125F
怎樣取得使用者是你妹
04/27 19:27, 125F

04/28 14:45, , 126F
手機中毒被當跳板?
04/28 14:45, 126F

04/29 01:10, , 127F
行動網路沒有MAC address...只有IMEI
04/29 01:10, 127F

10/30 18:47, , 128F
10/30 18:47, 128F
文章代碼(AID): #1LFE7Ikn (MobileCo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