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Mobilecomm 行動通訊版版規

看板MobileComm作者 (聖貓天使)時間10年前發表 (2014/12/18 16:29), 9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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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9 新增部分條文 修正部份文字 ============ 一、發文基本注意事項 A.請勿張貼一行文,違者水桶一個月。但若文章內容已足以表達意見,且內含多  個句子,祇是因為手機發文或沒按ENTER而擠在一行,不罰。 用手機推文卻按成回文導致一行文,或者內文雖超過一行但實際上內容是推文可表達 之內容,原則上以一行文論 B.如未做好標題分類水桶三日。 C.除經原推文者同意外,不得修改或刪除推文。發文者如有異議請來信板主檢舉,勿任意  自行刪除推噓文,違者劣退並水桶一個月。 D.在貼文發問討論前,請先以關鍵字爬文或google搜尋,問題文請盡量集中於一篇,勿分  散於多篇發文造成板面混亂。如有內文無意義之發文  ,將視情節刪文或劣退。以下看板基本指令供使用者參考,以減少板面資源浪費。 a. 文摘:按下鍵盤左邊的TAB,可以看到本板文摘。 b. 搜尋功能:在文章列表按下「/」可使用關鍵字搜尋 c. M文:按下大寫G,再按m,可以看到板上mark起來的文章。 d. 精華區:按z可進精華區 e. 進板畫面:按b可看進板畫面 E.ptt還是以台灣使用者為最大宗 近年來有大陸的使用者也會來用ptt 基本上在這裡一些台灣與中國大陸的使用語不同 有時候用詞難以閱讀 這也還好 原則上鼓勵多用台灣人看得懂詞語 畢竟入境隨俗 但要求使用繁體字(正體字)推發文 F.禁止注音推/發文 禁止推發文濫用注音文 包含給予廠商注音文綽號亦同 ex.ㄏㄏ、好討厭ㄛ、ㄈㄈ...皆不可 宣導期已過 使用注音文推發文者 水桶三天 G.轉錄網路、情報、新聞等等內含網址的文章 如果連結太長,一率要求補上縮網址,否則直接刪文處理 另外禁止修改新聞/情報之原始標題 以免誤導 違者刪文 警告一次 H.禁止轉錄超過15天以上的老新聞 違者刪文 水桶七天 二、本板禁止交易文。   若要買賣交換手機、配件或門號、預購單轉讓等,請移駕手機拍賣板mobilesales,   以上行為之估價也請至mobilesales板參考,以避免「假估價,真廣告」的文章。   違者劣退並水桶半年處分。若違反已事先公告之重點項目,得劣退並水桶一年以上。 有關退傭金店家詢問文也包括在內,一率禁止,違者劣退原文水桶一年 另外禁止假贈送LINE貼圖真意見調查文,本版禁止Line貼圖贈送文。 可參考公告#1LY20EoA 本版也拒絕任何商業廣告文,有營利相關事項者,得水桶一年以上且劣退原文 三、情報(含活動)類文章管制辦法 A.請勿以情報、拍賣網址或任何形式標題內容從事手機等相關買賣或廣告。若要討論商品  ,網址請盡量貼pchome、yahoo等大型網站的連結,個人網拍網址有營利之嫌。另不得  「假發問真廣告」,初犯會直接刪除,累犯則依板規二處份。 B.購物網站連結請勿使用「紅利連結」 [請見#1GPojz50 (MobileComm)]  發文者→劣退並水桶六個月;推文者→可躲過劣退,因此水桶一年。 C.歡迎發問卷文/座談文/官方活動文等  文章內請註明該文章負責人姓名(系所),同ID一天以一篇為限(請勿自刪手動置底)  若因需求需再次發文,請自刪前文後再行另發新文,違者劣退並水桶一個月。  講座訪談文必須明示上次講座錄取參加者PTT ID,違者一律水桶一年外加劣退。 PTT使用學術單位之網路,因此問卷文原則上只接受學術問卷、本國政府委託之研究。 商業問卷請到其他版面詢問,若有特殊需求可來信詢問。 D.轉錄網路新聞情報等文章,須在文後加上自己心得評論(至少100字,不計標點)。轉錄  自其他板面的文章,必須刪除來自其他板的推文。若未於發文後30分鐘內未補上心得評  論或是未刪除他板推文者,水桶一周。 四、請理性討論並尊重每個人的看法 A.禁止人身攻擊、引戰或不適合之討論。請各位討論時盡量回到手機本身及使用經驗,請  勿過度加入主觀批評意見。每個人都有使用某些品牌的權利,請勿因為自己看不順眼就  用汙衊詞彙詆譭攻訐。過於主觀或情緒化批評的文字,將被視為不適合之討論。另禁止  濫用噓文或利用噓文挑釁引戰。例如看到ID就噓,或者一篇文章內有多次毫無意義的噓  文。若有上述情形,板主得依情況鎖文/刪文,情節嚴重者得劣退、水桶六個月以上, 累犯者將加重處分。 B.嚴格禁止對板友扣帽子、抹黑等人身攻擊行為。例如指其工讀生(註),如有此類言論,  比照4.A處分。(註:影射為工讀生之字眼,如葉佩雯、鵬泰、下去領錢等。影射之  文字並不侷限上述詞彙,僅為舉例而已。) D.嚴禁各種與手機版沒有太多關聯性之無故推(發)文(包含政治性用詞)挑釁引戰,違者永久水桶 五、板務 A.要檢舉違規,或是對板規內容有建議,可至MobilePicket「手機通訊檢舉板」。對判決  不服則可依站規與組務規定申訴。在板上討論板規與判決者,劣退與水桶處分。 B.水桶期間嚴禁使用分身帳號發言(包含發推文),若有違者本尊分身加倍水桶處置。 若水桶期間開分身,則本尊與分身一併水桶,當初本尊若被水桶N天 則分身本尊一併水桶2*N天,本尊水桶日從分身被桶時間重新開始計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177.8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obileComm/M.1418920172.A.9BC.html ※ 編輯: kblover (111.83.159.85), 07/03/2015 10:28:42 ※ 編輯: kblover (1.169.200.130), 07/09/2015 15:48:49 ※ 編輯: kblover (61.230.143.17), 07/24/2015 13:44:13 ※ 編輯: kblover (220.136.215.187), 09/20/2015 18:22:03 ※ 編輯: kblover (220.136.215.7), 10/01/2015 00:27:51 ※ 編輯: kblover (114.44.194.101), 10/28/2015 21:27:08
文章代碼(AID): #1Kam3icy (MobileCo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