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尋] 有鄉民或親友們8/1號有去劍湖山的嗎?

看板MobileComm作者 (香菇鐵)時間14年前 (2010/08/02 18:2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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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曉得有沒有鄉民或是鄉民的親友們昨天(8/1號)有去劍湖山遊玩並誤拾了一隻手機 手機的廠牌和型號是 Sony Ericsson的P1i,是銀黑色系的手機。 我的手機昨天在劍湖山不見了,事後撥打電話號碼已經直接轉入語音信箱。 SIM卡已請客服停用,手機本身也有開機密碼鎖,相信對於這位朋友的沒有太大作用。 經調閱監視錄影機的錄影帶,有拍攝到這位拿走的朋友的長相 手機遺失的部份已經向雲林永光派出所備案,但影像尚未提供給警方處理。 因為根據刑法第三二O條(普通竊盜罪)之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偷竊罪係屬非告訴乃論,也就是即使被害人不提出告訴也不影響案件成立, 檢察官只要知道有犯罪情事即依法能夠訴追,事後也無法庭外和解。 所以我們秉持著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心態,希望這位朋友可以幫忙把手機送回來就好 並不想要深入追查,只是希望可以讓大家的麻煩減到最小 希望這位誤拾的朋友可以在十天內(8/11日)前幫忙送至(郵寄亦可,不需附寄件地址) 1.雲林永光派出所 雲林縣古坑鄉永光村光昌路58號。 電話:05-5821354。 2.劍湖山王子大飯店 雲林縣古坑鄉永光村大湖口67之8號。電話:05-5828111。 或是寄站內信跟我聯絡 如果8/12日仍未將手機送回上述兩處,將提供監視錄影機帶和手機通聯記錄給警方處理 希望事情不用走到這一步 不然因為誤取一隻手機換來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還讓自己有前科, 是有一點不太划算。 希望各位鄉民幫忙詢問一下親友快樂出遊時是不是有誤拿走我的手機囉, 不然因此被訴訟纏身就太虧了,謝謝大家m( ̄︶ ̄)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227.28 ※ 編輯: ironyam 來自: 118.170.227.28 (08/02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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