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加護亜依 自殺未遂
加護亜依に損害賠償も 交際相手逮捕は“契約違反”
對加護亞依提損害賠償 交往對象遭逮捕等同"違反契約"
11日企圖自殺的前「早安少女組」成員加護亞依(23),關於與所屬經紀公司的合約糾紛,
依其本身意向,公司方面有可能對她提出請求損害賠償。
經紀公司社長13日接受Sponichi採訪時談到此事。加護是由於與安藤陽彥嫌疑犯(44)交往
後,在原本的經紀約之外又簽下別的合約,而他認為安藤被逮捕就等同違約行為。
加護是在去年8月與經紀公司締結關於交往方面的合約。公司社長表示,是在加護介紹安
藤是她目前交往對象後,由經紀公司向加護要求署名及捺印。
安藤嫌疑犯在本月6日,因涉嫌恐嚇未遂遭警視廳組織犯罪對策4課逮捕。社長表示「事件
竟然重大到要勞動負責黑道的組對4課。加護怎麼會跟這種人在一起。違反契約?我能肯定
絕對是違約了」,並認為安藤遭逮捕是「損及社會及人際信用的行為」來表明其認為是違約
的見解。
另一方面,加護的代理人雖判斷她應能很快出院,但無法確認會在13日就出院。代理人方
面表示「還沒有(出院的)時間」。
[ 2011年9月14日 06:00 ]
http://tinyurl.com/4355x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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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護亜依 異例の“交際契約”のワケ 3つの行為があった場合損害賠償請求
11日企圖自殺的前「早安少女組」成員加護亞依(23),關於與所屬經紀公司的合約糾紛,
依其本身意向,公司方面有可能對她提出請求損害賠償。
加護是由於與安藤陽彥嫌疑犯(44)的交往關係,讓她在原本的經紀約之外又簽下別的合約
,而安藤被逮捕被視為等同於違約行為。
對於這可說是特例的合約簽定,所屬經紀公司說明「是因為從演藝圈人士那聽到的(安藤
嫌疑犯)風評不太好」。雖然再三勸告加護不要與他在一起但她仍聽不下去,是含有想喚醒
她的意念在其中而簽下這份合約的。
合約內容指出,(1)男女間糾紛(2)使用違法藥物(3)做出損及社會、人際信用之行為時,
若有這些情事,經紀公司得已向加護請求損害賠償。
[ 2011年9月14日 07:09 ]
http://tinyurl.com/3desp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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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否される加護亜依事務所社長「だまされているのか、本人の意思なのか」
11日企圖自殺的前「早安少女組」成員加護亞依(23),關於與所屬經紀公司的合約糾紛,
依其本身意向,公司方面有可能對她提出請求損害賠償。
經紀公司社長表明「當然並不想向加護提損害賠償」的前提,但「希望之後能當面與她本
人談談。在那之後才做出最終的判斷」,暗示會視加護的意向來請求損害賠償的可能性。
加護於去年底開始發生屢屢缺席工作場合的脫離經紀公司風波,社長擔心的說「不知那是
因為被安藤給騙了,還是她本人意願的決定。恐怕應該是被騙了吧」。社長在11、12日有前
往加護所住的醫院,但安藤嫌疑犯的相關人士透過管道拒絕讓他進行會面。
[ 2011年9月14日 07:12 ]
http://tinyurl.com/3nfxha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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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整理
1. 去年八月加護與安藤開始交往
經紀公司因為耳聞安藤的風評不佳 勸告加護別與他交往未果後
要求加護再簽下一份合月
2. 合約內容指出若發生以下情事 公司可以向加護請求賠償
(1)男女間糾紛
(2)使用違法藥物
(3)做出損及社會、人際信用之行為
3. 經紀公司社長認為之前安藤因涉嫌恐嚇未遂被逮捕的事件
已經等同(3)做出損及社會、人際信用之行為
所以暗示將提賠償的打算
4. 社長表示可以的話不想提賠償
但需要跟加護當面談過 確認她的意向到底如何(要不要回頭)
再決定是否要提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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