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公告] KINMENKING永久水桶+保留法律追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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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7(66推 9噓 24→)留言9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fogflower (霧裡看花)時間11年前 (2013/07/26 06:5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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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暱稱》KINMENKING (亂世狂刀) 《經濟狀況》普通. 《登入次數》2745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2679 篇 (劣:4).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7/25/2013 15:56:29 Thu 《上次故鄉》220.142.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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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6(21推 57噓 106→)留言18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INMENKING (亂世狂刀)時間11年前 (2013/07/26 15:5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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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需要法院處理了嗎?. 「如果版主有受到國軍等的壓力這樣作,那他就是畜生. 一個人神共憤的事情只要是有沾到邊去幫忙都是畜生. 如果他是民進黨網軍有些人跟他說要這樣做而去做的話. 那麼我只能說是「腦殘」,都什麼時候了還在搞這種鳥事」. 我想你要不要先搞懂什麼是人身攻擊? 什麼是「質疑」. 就像有人
(還有587個字)

推噓1(3推 2噓 0→)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hghfftjack (老衲)時間11年前 (2013/07/26 18:2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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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句話要解釋很簡單. 你無非是暗示版主有以上幾種情形. 每一種情形都在罵版主是畜生或腦殘. 如果版主沒有以上任何一種情形則不是畜生或腦殘. 那麼他就是以版主的立場處理你的文章 你活該被劣退. 反正你只剩下兩種選擇. 一個是被告一個是劣退. 請問各位. 沒有證據只靠自己腦補指別人在搞白色恐怖算不算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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