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軍人猥褻女友閨蜜判無罪 法官:他誤認有機會性關係

看板Militarylife作者 (阿光)時間6年前 (2017/11/14 07:56), 編輯推噓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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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猥褻女友閨蜜判無罪 法官:他誤認有機會性關係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2816178 聯合新聞網3017年11月13日18:44 (記者林伯驊╱高雄報導) 陳姓志願役男兵向女友的閨蜜借2千元,閨蜜並同意親送她回高雄鼓山區住處,不料閨蜜 事後指控陳男涉嫌壓制、伸手進衣服強行猥褻,但法院認為,閨蜜不願驗傷、搭電梯離去 還面露微笑,難採信證詞,判陳男無罪;二審研判情境,認定陳男誤會她有意發生性關係 ,維持無罪判決。全案仍可上訴。 全案發生於去年3月間,陳的女友閨蜜指控,她因騎車所以答應把錢送到陳男家,兩人聊1 小時餘她先借陳2千元,接近中午她說不知道吃什麼,沒想到陳男回「吃妳」,她便說「 白癡喔,小心你女朋友生氣」,但陳男又扯上她和前男友性生活私密話題,她聊一下就想 停;隨即陳男再邀她進房間,她心想剛入內看手錶也沒事便答應,沒想到遭猥褻。 陳男卻供稱,邀女友閨蜜進房後,兩人一起躺臥床上,他抱著她,整個過程感覺她也想發 生性關係,因為摸她腰部沒反應,才隔著衣服往上摸胸,但她反抗就停手;之後繼續抱著 她,對方也沒反應,才又把手伸女子褲子裡,約摸到內褲外緣,她將手擋住就放開,過程 沒有違反意願。 合議庭認為,女子主動送錢到陳家,顯示互動不錯,且女子被探聽與前男友性生活私密細 節、聽到陳男說「吃妳」挑逗話,有察覺對方的遐想,卻沒離去還答應進房,恐確實讓陳 誤以為有機會發生性關係。 合議庭也指,若被強制猥褻可能拉扯受傷,閨蜜卻不願驗傷,她另稱搭電梯離去又差點遭 拉入屋內,有反抗尖叫,不過經警方求證鄰居及管理員皆無聽到;再勘驗大樓電梯影像, 閨蜜離去時對陳男仍面露微笑,關門後神色不變,事後傳LINE語氣平和。此外,對猥褻過 程敘述出現前後不一、也沒其他佐證閨蜜指控。 檢方不服上訴表示陳男行為即使不構成強制猥褻罪,也犯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之不當觸摸 罪。二審仍認為陳男是誤以為能發生性行為,而非意圖猥褻,駁回上訴維持無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0.3.1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ilitarylife/M.1510617414.A.AD9.html

11/14 08:36, 6年前 , 1F
全體義務役08一個月!!
11/14 08:36, 1F

11/14 08:42, 6年前 , 2F
在這版推母x會不會被水桶
11/14 08:42, 2F

11/14 08:49, 6年前 , 3F
母豬不意外
11/14 08:49, 3F

11/14 10:05, 6年前 , 4F
一個想仙人跳,另一個管不住自己的手
11/14 10:05, 4F

11/14 10:05, 6年前 , 5F
,我覺得2個都有問題
11/14 10:05, 5F

11/14 13:25, 6年前 , 6F
絕對是仙人跳
11/14 13:25, 6F

11/15 16:36, 6年前 , 7F
3017年?
11/15 16:36, 7F

11/18 02:20, 6年前 , 8F
來自未來的新聞
11/18 02:20,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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