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一兵嫖完搶妓女 警隱瞞身分 軍方主動公布已刪文

看板Militarylife作者 (臘腸狗)時間7年前 (2017/03/28 07:47), 編輯推噓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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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089264 陸軍6軍團志願役王姓一兵,花了3千元與泰籍應召女交易,完事後2人欲共進晚餐,王姓 一兵竟當街搶奪應召女的皮包被捕,事後警方未向媒體提及搶嫌是軍人,未料軍方昨主動 公布王嫌是軍人,讓警方裡外不是人。 陸軍6軍團53工兵群橋樑營裝備連王姓一兵(29歲,有竊盜、公共危險、過失傷害前科) ,本月19日透過微信與泰籍莎莎(26歲,化名)約定於左營區性交易,莎莎以自由行名義 來台賣淫,2人完事後到賓館附近瑞豐夜市吃晚餐,王嫌竟將莎莎拖倒在地,搶走皮包內 現金5421元。莎莎於南屏、新勝路口拉住王嫌並呼救,路人侯姓及鄭姓男子見狀,將王嫌 摔倒、壓制在地,新莊所員警趕至逮人。 多項前科 入伍資格引爭議 警方事後僅強調王嫌「失業缺錢」,未提及他軍人身分,不過,陸軍卻在昨午公開王嫌身 分,強調王姓一兵於休假期間涉與女子性交易,並搶奪皮包,將召開懲處人評會檢討汰除 。 陸軍昨晚表示,本週將請6軍團再檢視王員入伍資格,若違反規定將依法汰除。第6軍團指 揮部昨晚強調,王員當初報考志願役士兵,他的報考資格在相關安全查核沒問題。 依據國軍人才招募中心所訂志願士兵的甄選條件,其中規定「曾受有期徒刑以上之刑,或 受強制戒治、觀察、勒戒及保護管束等保安處分裁定確定者,不得報考。但獲准易科罰金 執行完畢、裁定得易服社會勞動執行完畢、受緩刑宣告期滿未經撤銷,或符合少年事件處 理法第83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者,不在此限」;王員才能通過報考門檻。 左營警方昨晚表示,考量國家行政一體、整體形象,善意隱瞞嫌疑人身分,並非刻意掩飾 。 -- 警局:幹 幫你cover你還婊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0.57.15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ilitarylife/M.1490658468.A.A3C.html

03/28 09:03, , 1F
又是六軍團 怎麼每次都六軍團
03/28 09:03, 1F

03/28 10:04, , 2F
新莊的員警跑去高雄逮人???會不會太搞剛
03/28 10:04, 2F

03/28 10:18, , 3F
高雄也有新莊,隱瞞是還好啦!反正軍人ㄧ直被貼標籤
03/28 10:18, 3F

03/28 11:11, , 4F
軍人是被貼還是自己貼啊XDD 你搞不清楚?
03/28 11:11, 4F

03/28 11:14, , 5F
六軍團是北部阿
03/28 11:14, 5F

03/28 13:02, , 6F
應該是去工校受訓或下基地吧
03/28 13:02, 6F

03/28 17:10, , 7F
樓上g大,他們是下基地,從桃園下來
03/28 17:10, 7F

09/17 13:31, , 8F
警察確實體貼,維護國軍已經不行的形象
09/17 13:31,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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