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後備軍人緩召期間是否可重疊?
之前依照兵役法第 41 條第五款向戶政機關申請緩召
緩召期間只有三年從民國 104年到民國106年
理論上要等明年才能去辦民國107年到109年的緩召
由於申請時間只有每年四月, 明年四月剛好不在台灣
所以想問問是否可以今年去重新申請, 即申請民國106~108的緩召?
還是因為106年仍在緩召期間內, 所以無法申請?
不知是否有前輩有相關經驗可供分享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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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23:03,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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