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摳耳撫臉「舒服嗎」 連長不算性騷

看板Militarylife作者 (Douglas)時間8年前 (2015/11/20 07:04), 編輯推噓11(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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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inyurl.com/o8jdllf 摳耳撫臉「舒服嗎」 連長不算性騷 2015-11-20 02:35 聯合報 記者陳宏睿/高雄報導 遇到性騷擾你能這樣做 資料來源/律師聶瑞瑩 製表/陳宏睿 http://uc.udn.com.tw/photo/2015/11/20/1/1529460.jpg
周姓少校連長自稱「帶兵風格輕鬆」,與四名女士官分別獨處時,涉嫌摸臉、勾肩, 甚至作勢親吻被控性騷擾檢察官認為臉頰、耳朵非「隱私處」,不構成性騷擾刑事犯罪 ,予以不起訴,但是否構成行政罰,待主管機關認定。 雄檢表示,性騷擾防治法第廿五條規定,「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 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依我國民情,隱私處應指衣物隱蔽,且跟臀、胸一樣能引發性遐想或欲念部位,臉、耳朵 、肩膀都不算隱私處,周的行為不構成刑責,但是否構成行政罰,由行政機關認定,可處 一萬至十萬罰款。 陸軍八軍團指出,收到不起訴書後會「依法行政」,研議若認定周違反性騷法第廿條行政 罰,再移請高雄市政府裁罰。 雄檢調查,已婚周姓少校去年十月調任八軍團五六四旅連長,被控今年一、二月間,用手 指摳四名女士官耳朵、掐臉頰或用手背撫摸臉頰,還曾輕佻詢問「舒服嗎?」 一名女士官更指控二月十八日上午,她與周在營區安官桌旁看電影,周不斷摸她的耳朵、 臉頰,後來要她陪伴去拿早餐途中,一度用手搭她肩膀強壓到他胸前,被她躲開。回到營 區後,周又作勢親吻她,還以雙手不斷搓揉她的耳朵,還趁她躲避時用手「滑過」她右側 腋下,更讓人反感。 四名女士官常接到周以通訊軟體言語騷擾,四人不堪其擾,三月向軍團檢舉,一個月後軍 方將周記大過調職轉任幕僚,全案並移憲兵隊送雄檢偵辦。 周庭訊時辯稱「帶兵風格輕鬆」,才會跟部屬肢體接觸,坦承摸女士官臉頰和耳朵,但否 認性騷擾;羅姓下士證稱,周玩心較重,會與部屬打鬧,不只一次看到周在眾人面前摸女 士官耳朵或臉頰。 檢察官認為,周若想性騷擾女士官,應不會在眾人面前妄為。雖有一名女士官指控周摸胸 、意圖親吻,但無積極事證;至於臉頰、耳朵、肩膀非性騷法規定的「身體隱私處」,認 定周的行徑未構成刑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19.10.23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ilitarylife/M.1447974275.A.495.html

11/20 07:07, , 1F
這不算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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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08:49, , 2F
國軍有國軍的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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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09:00, , 3F
記得之前好像有個新聞 走在路上用眼神掃射都被告性騷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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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09:29, , 4F
以後當眾強暴也不算強暴了。因為是在眾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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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09:41, , 5F
這是檢察官的問題啊,連法院都不用認證就直接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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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09:54, , 7F
所以廢軍法沒比較好啊=.= 法官就沒啥社會觀感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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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軍法還會考慮一下社會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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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0:39, , 9F
陸海空軍刑法啥時廢了?公啥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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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0:42, , 10F
怎麼這麼多人認為軍法被廢了?去年教召安檢後就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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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0:42, , 11F
治觀念提醒,看板上還大大的寫著「陸海空軍刑法」耶
11/20 10:42, 11F

11/20 10:55, , 12F
在大庭廣眾下撫摸檢察官老婆的耳朵臉頰不構成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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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0:55, ,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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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0:56, , 14F
檢察官真大方(*^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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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1:12, , 15F
行政處份免不了的 相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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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1:32, , 16F
一定不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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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2:04, , 17F
廢除的是軍審,不是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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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3:13, , 18F
抱歉 是軍檢跟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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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3:48, , 19F
是記者亂用標題,是不構成強制觸摸罪而已,還是算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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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9:23, , 20F
記者應該先搞懂刑罰跟行政罰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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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6:38, , 21F
想去摳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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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4:51, , 22F
這是檢察官判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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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0:22, , 23F
檢察官不是只有起訴/不起訴/簽結的權力嗎?沒有判決權力
11/24 10:22, 23F

11/24 10:22, , 24F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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