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食物被同袍吃掉 軍人po文被告

看板Militarylife作者 (哆啦G夢)時間10年前 (2014/04/17 15:16), 編輯推噓13(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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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8618751.shtml 【聯合報╱記者歐陽良盈╱即時報導】 2014.04.17 02:45 pm 高雄市32歲的孫姓職業軍人去年7月在國防部討論版上發表抱怨文,暗指部隊內的李姓上尉 政戰官常偷吃同袍冰在冰箱的食物或零食,李姓上尉告他妨害名譽罪。 孫姓軍人辯稱,只是抱怨文,文中並沒有指名道姓也沒有註明軍駐地。檢方認為,他在文中 指自己食物「被老鼠偷吃了」等尖酸刻薄用語,只能認定他一時情緒發洩,文中看不出是在 罵誰,因此認定他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225.10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ilitarylife/M.1397718977.A.DF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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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有人惱羞愛拉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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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營區也有這種畜牲,月薪幾萬的在偷吃幾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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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對號入座也太屌了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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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學長都是在美麗果拉尿給嘴賤的人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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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號入座,可以反過來告竊盜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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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自證己罪原則,應該告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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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都不起訴了標題還[被告],這什麼垃圾報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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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間的法律原則陰間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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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道理不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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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出來自婊這是什麼蠢蛋,難怪說當兵智商會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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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好像魚鉤上沒餌,但還是釣到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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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認證der老鼠偷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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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有人跳出來了 順便告對方誣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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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號入座,有沒有腦袋啊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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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有這個事實才會蠢到對號入座嘛,軍官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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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嘛跳出來自爆啊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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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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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屏東買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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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夫臉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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