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案] 軍審法提釋憲 洪媽媽:心痛
軍審法提釋憲 洪媽媽:心痛
【聯合晚報╱記者陳怡秀/台北報導】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8310539.shtml
2013.11.21 03:01 pm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今天召開記者會,指出國防部轄屬的最高軍事法院、
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日前向大法官會議提出釋憲聲請,認為今年 8月修
正通過的「軍事審判法」違憲。尤美女批評,此舉是要讓「軍法復辟」
,包藏私心,表面上是要求對個案解釋,實際上是要為了軍法官自己的
出路著想。
「我真的很心痛」,洪仲丘的家屬上午也出席記者會,母親胡素真並一
度哽咽。洪家母親、姊姊、舅舅一字排開呼籲軍方,修軍審法並非單純
只為洪案。胡素真說,為了未來入伍的小孩著想,軍方應拿出誠意解決
。尤美女則認為,與其花很多心力進行大法官解釋,國防部不如致力研
擬軍中人權配套措施。
對最高軍事法院、北部地方軍事法院依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9條規定,
聲請釋憲。洪仲丘案義務律師顧立雄說,此釋憲源由為一位輔導長性騷
擾案件。軍事法院認為,此案可以依據一般刑法的強制猥褻罪,也可依
據性騷擾防制法論罪。但前者屬於已經移轉一般法院的第一階段,後者
屬於仍由軍事法院審理的第二階段,對此產生疑問,故聲請釋憲。
顧立雄翻開釋憲申請書,他認為,申請書理由講了半天,但在邏輯上與
個案沒有太大關係。
申請書中提到,軍法官努力準備多年考上,卻在完全沒有採取任何合理
補救措施之下,被剝奪軍事審判的權利,法官身分權無保障,情何以堪
。顧立雄說,「這是最精隨的一段」,顯示釋憲目的是為了要抗議軍法
官的工作權未受保障,但大法官第 704號解釋已經說明,軍法官沒有法
官身分。
另一位洪案的義務律師李宣毅指出,軍方、軍檢、軍院在將洪案移轉至
桃園地院的過程中,已經出現不願提供協助或移交缺失等情形發生,「
不是一個適當、適切做為最後一個救濟司法制度的機關」。記者會後,
律師團也赴監察院陳情。
申請書中提到,軍法官努力準備多年考上,
卻在完全沒有採取任何合理補救措施之下,被剝奪軍事審判的權利,
法官身分權無保障,情何以堪。
乖
廢物志願役要不下部隊一起操
不然就去考試
哭屁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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