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拉] 激情過後,還是得回頭面對現實。
我應該是個完全沒理由上街頭遊行的魯蛇,
但我還是像個蠢蛋一樣,
花了來回500NT,花了單日來回6小時車程,
只為了在台北熱到可以煎蛋的柏油路上坐6小時,
加上事由的話,更是像智能障礙一般,沒我的事,我去幹嗎?
都自顧不暇了,還自費去幫人扛轎當志工。
以我現在的情況,
別說小孩了,連結婚都有問題,
所以也不會有孩子在軍中被虐死的問題,
我也早早就退伍了,也過了回役年齡,就算想再從軍也沒機會。
當兵時遇到的長官也黑到自顧不暇,
可能是黑到連整兵的機會都沒吧,我才能平安退伍吧。lol
房子也早就下決心不會買台灣貴到嚇人的房子,
以台灣的空屋率和房租回報率,
只要有錢,租房子租到死都沒問題,
連被政府徵收的機會都沒有。
錢的話,也蠻好處理,現在還算年輕,只要肯做就不怕沒工作,
沒學歷 沒背景 也沒特殊專長,不想也不會推銷自己,
想要找個40k /month以上的,除了公職大概都不可能了
沒人想請個只會土砲和上網找資料又沒背景的員工
現在有用不玩新鮮肝 in 白紙畢業生
我當老闆也不會想請這種意見多,又難凹的人來做免洗工作.
反正一人飽 全家飽,家裡成員也不多,
就算是以後老了,比我還慘的人在台灣多的是,頂多就辛苦點,也不怕活不下去。
法律黑暗也不關我事,
一個人在什麼都沒有時候,
沒人會騷屁股想浪費時間和心力來弄一個什麼都沒有又什麼都不知道的人。 ^_<
那我為啥還是幹了蠢事,花了12+小時去做一件和自己毫無關係的事?
完全違反了鬼島自私自利,見不得人好的鬼民公約,
這時間拿來看動畫 或是 打電動甚至是睡個午覺,隨便選個日常活動都比這好,
老實說,就只是不爽那些領我微薄稅金的人公開把人白癡,
雖然我繳的稅金可能連那些人半年的薪水都不到,當沒看見也沒關係,
光是使用公設的便利就值這些稅金了,
可我還是上街了,幹了個連我自己都覺得蠢的事
幹嘛去為了別人的孩子,參加一個跟著人喊口號的活動?
幹嘛去為了別人的房子,參加一個聽人哭喊政府惡德的活動?
幹嘛去為了別人的事 ,參加一個之後在路上相遇可能也不會互看一眼的活動?
活動完後,似乎是有點懂了,
可能就只是為了不想和另一群活在自己世界的人一樣而已吧...
事後想想,也不過也就是花了500 NT 和 12小時,也不用這麼在意。
但花了這點代價做了這一輩子第一次也可能是最後一次的事,也算蠻值得的了
縱然有點蠢,但也是個不錯的體驗,
而且也安全下莊,沒有壯烈犧牲,
雖然日子也沒因此變好或變壞,過的仍是勇者仰慕的平凡生活,
景色依舊,戶頭的錢還是一樣慢慢的變少...
損失的不多,使的現在需要更自私一些才能補回來。
也不覺得有改變到什麼,更不用說有做到啥事了,
但假如政府還是繼續把人當白癡,
我應該還會再幹蠢事像這次一樣去參加一個不甘我事的晚會吧。
政府可以繼續裝傻,我當然也可以繼續裝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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