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法界:提升審判品質 避官官相護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劉峻谷、饒磐安/連線報導】
2013.07.27 02:32 am
馬總統指示研究將「凌虐部屬罪」移出軍法審判,法界人士認為,限縮軍事審判的權限已
經是社會共識,尤其是陸海空軍刑法「凌虐部屬罪」及「阻撓部屬陳情罪」更應盡快修法
,改由司法管轄,才能避免軍方「球員兼裁判」、「官官相護」弊病。
法界人士指出,目前軍事審判制度自成一格,軍事法庭和軍事檢察署雙方的最高監督人都
是國防部長,「形同左手跟右手在玩」,根本沒有獨立於外的監督系統。軍中倘若發生凌
虐部屬等侵害人權事件,軍檢最優先考量不是讓真相大白,而是如何大事化小,洪仲丘案
就是一個典型例子。
法界人士認為,修法方式很簡單,只要在軍事審判法第一條「現役軍人犯陸海空軍刑法或
其特別法之罪,依本法規定追訴審判之。」後面增加「但第四十四條凌虐部屬罪及第四十
六條阻撓部屬陳情罪不適用」的但書,司法機關就可介入調查凌虐部屬案。
馬總統指示的第二階段「非戰時軍人犯罪是否要回歸司法偵辦,以及涉及軍事審判法等制
度改革」事項,法界人士認為,軍中案件可以歸類為平時和戰時,平時就交由普通法院審
查,打仗再給軍法處理,即不是在戰時,涉及「一般普通刑法」部分回歸一般司法程序。
不過,也有資深檢察官指出,事關軍事統帥權,不應為了一個不當管教命案「因噎廢食」
;但也有人認為,要軍法獨立審判,可謂緣木求魚。
曾任志願役軍官的司法官認為,作戰時需要軍事審判的嚴刑峻法,平時軍人犯與作戰任務
無關的罪,可移由司法管轄。他說,服役時聽過軍法官私下說,不敢做出與長官不同意見
偵查結果和判決,「否則第二天就捲鋪蓋滾蛋」,要求軍事審判獨立可說是緣木求魚。
一名資深法官指出,軍隊是一個封閉系統,軍人由軍法管轄舉世皆然,如果由司法偵查軍
人犯罪比較好,其他國家早就做了,「該改善的是軍事審判的偵查和審判品質,不是廢了
軍法。」
他說,依軍事審判法規定,當事人不服高等軍事法院、最高軍事法院判決,可上訴台灣高
等法院(含高分院)、最高法院,經高院、最高法院判決確定才交給軍事檢察署執行,這
是司法監督軍法的實際做法。
全文網址: 法界:提升審判品質 避官官相護 | 洪仲丘案追真相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
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E6%B3%95%E7%95%8C%EF%BC%9A%E6%8F%90%E5%8D%87%E5%AF%A9%E5%88%A4%E5%93%81%E8%B3%AA%20%E9%81%BF%E5%AE%98%E5%AE%98%E7%9B%B8%E8%AD%B7-8055916.shtml#ixzz2aCqqDpnu
Power By udn.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7.234.70
推
07/27 09:47, , 1F
07/27 09:47, 1F
→
07/27 09:47, , 2F
07/27 09:47, 2F
→
07/27 09:48, , 3F
07/27 09:48, 3F
→
07/27 09:48, , 4F
07/27 09:48, 4F
→
07/27 09:49, , 5F
07/27 09:49, 5F
→
07/27 09:50, , 6F
07/27 09:50, 6F
噓
07/27 09:58, , 7F
07/27 09:58, 7F
→
07/27 11:41, , 8F
07/27 11:41, 8F
→
07/27 11:46, , 9F
07/27 11:46, 9F
→
07/27 21:19, , 10F
07/27 21:19, 10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