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看了這麼久的這次的虐殺案
一連追隨了快一周的虐殺案
越看越憤怒 一直認為國軍作必須全面改革
1. 陸軍司令頒布的命令下面應該都不敢違抗吧? (每次上面電聯資訊下面都照辦)
為什麼不直接宣布如果在我們陸軍底下有凌虐部屬之行為
直接槍決or使用最高軍法刑期辦理
2. 為什麼紅皮書或者軍法不仔細規定清楚明白 (一大堆漏洞)
大家都知道通通按規定來反而更苦更累 (因為規定漏洞太多完全是給長官挑bug)
像是凌虐部屬(怎樣才算是?) 伏地挺身作一次300下應該不算凌虐吧?
拼命操課不給水喝(等下課在喝) 應該不算凌虐吧?
規定不清不楚? 按照規定走還可以專更多的bug玩兵?
大家都知道線上遊戲一堆bug玩家還玩的下去嗎? 但大家不想玩是被逼迫著玩
納稅人還要養國軍Online的製作團隊 國軍卻不修改好遊戲規則 簡直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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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0.1.136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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