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連喪假都可以檔....
真人真事, 絕不豪洨, 是我們連上發生的事, 中間有些細節可能出入, 但大致情形就如此
我在圳堵服役, 時間點在2005年12月04日(日)收假那天. 事發地點在74群與圳堵.
好孩子別開燈.-->現在似乎要這樣寫, 不然人家會以為你豪洨.
晚我一梯的參一代理, 跟我們一起去74受訓, 他受有線, 我受無線..
(這邊補充一下, 我們是12月02日到74群, 而一去放好行李就立刻休假,
也就是他還沒開始受訓, 剛才日期回憶有誤, 更正之)
他爸爸好像是在六還是日過世, 當時他休假在家, 本來要請假處理後事,
也有事先跟連上報備, 但硬是被叫回連上.
連上大部份的人都不知道他父親往生, 還取笑著問他是逃訓還是被退訓.
參一是少數知情人士, 隔天他家人要傳真喪假的喪帖過去, 但那時候營上沒有傳真機
結果參一就打算洽公出去, 連上卻不肯讓他出去..
中間我忘了, 總之參一最後還是找人幫他去收傳真.
而那個弟兄還沒法立刻回去哦!! 還到了星期五(還四, 我忘了)才請例併喪出去.
事發的那個星期日(2005/12/04), 我們收假回去74群, 我們本來還以為他逾假,
心裡都有點不爽, 但是後來教官才跟我們說: 他家有人往生, 要回去處理後事.
雖然沒有扣到他的喪假, 但是也擋了快4天還5天才讓他回去.
以上內容絕無誇大, 部份內容聽參一轉述, 部份內容為自己親耳所聞, 親眼所見.
我收假回去後, 有親眼見到假單和喪帖跟死亡證明書(傳真的紙)
->因為是參一桌子太亂了, 他請我幫忙收拾, 才不小心看到的.
附:
[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
第三十五條(節錄)
常備兵、補充兵請假,在不影響戰備任務情形下,依下列規定處理:
三、喪假:因下列親屬死亡,應核給喪假並於百日內請畢,規定如下:
(一) 父母、配偶死亡者,給假十五日。
(二) 繼父母、配偶之父母、子女死亡者,給假十日。
(三) 曾祖父母、祖父母、配偶之祖父母、配偶之繼父母、兄弟姐妹死亡者,
給假五日。
[國軍軍官士官士兵休(請)假作業規定]
肆、請假實施規定:(節錄)
五、因下列親屬死亡,應核給喪假,其規定如下:
(一)因父母、配偶死亡者,給喪假15日。
(二)繼父母、配偶之父母、子女死亡者,給喪假10日。
(三)曾祖父母、祖父母、配偶之祖父母、配偶之繼父母、兄弟姐妹死亡者,
給喪假5日。除繼父母、配偶之繼父母、以官兵或其配偶於成年前受該繼父母
扶養或於該繼父母死亡前仍與共同居住者為限外,其餘喪假在應以原因發生時
所存在之天然血親或擬制血親為限。喪假得分次申請,但應於親屬死亡之日起
百日內請畢。
看完後, 感覺就是主官裁量權..戰備任務感覺很抽象..
以誇大的方式來看: 只要主官一直以會影響戰備任務, 不讓你請喪假,
可能就一直拖到出殯, 或45天以後, 你才有機會請到喪假.
而主官有遵守法律, 他在最後百日內給你請, 就沒違法. 但在道德上, 就是很不盡人情..
因為全文裡面都沒有提到最快什麼時候可以請..程序也只說在百日內要核准.
我是覺得..國軍應該要設個底限或標準, 或者是通融, 盡量不要擋喪假..
畢竟喪失至親, 那種痛真的難以忍受.
※ 引述《MoseHas (鍵盤米蟲摩斯)》之銘言:
: 來說古一下(其實也沒多古)
: 小弟菜逼八21xxT已退伍
: 之前待的是野戰部隊營部連
: 日子不算太好過也不算太差就是
: 進入正題
: 關於連長擋喪假這種事情我們連上其實屢見不鮮XD
: 只要跟連a不對盤的人 要請個假即使有什麼天大的理由都會被刁
: 某次,一位剛下部隊的新兵,我的學弟黃某某
: 因為家裡有人過世要請喪假
: 想當然爾 連a不鳥毛一下就不是他了
: 然後,這位新同學,打了一通電話給親戚
: 他的親戚是什麼來頭呢?
: 他不是水果記者,也不是民代,更不是立委
: 只是剛好姓李,然後在陸軍司令部當老闆而已
: 黃二兵->打給親戚->親戚打給李先生->李先生打給十軍團->十軍團打給旅部
: ->旅部政戰主任打給該連長
: 然後....
: 這輩子沒見過該位少校連長如此火速的批准假單XDDD
: 該位二兵那次好像請了約10天的喪假吧 續假續到天荒地老了
: 這也是我第一次知道
: 原來剛下部隊的二兵也有可能拉正梅花的XDDD
: 該位傳奇二兵的故事就講到這裡
: 至於後來他接任連傳令,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 ps.他家境好像不錯,不敢開自己的奧迪來收假,最後一次跟他聊的時候
: 他說他想換GT-R開看看這樣
: 還跟我抱怨說如果賣車買GT-R,自己的存款就乾了...
: ※ 引述《jknm0510a (Kang)》之銘言:
: : 最近有一個連被申訴
: : 偷聽到因為連上某人依規定請喪假5日
: : 但是主官因為該連基地中所以只核可四日
: : 因此被投訴
: : 案子在監察官那需要調出規定是否可以如此
: : 結果發現人事相關規定也沒有規定
: : 就正常一般人的邏輯判斷
: : 喪假你也擋真的太過分了
: : 婚喪喜慶不是假裡面的天條嗎
: : 擋不得的
: : 不過我也覺得不意外拉
: : 該連長的作為.....真的很.....
: : 有紀錄半天內可以開4張以上的簽呈
: : 所以擋假不意外拉
: : 只是當初下基地第一周,全營連營長都留守下鐵皮
: : 只有他自己一個放假回家
: : 這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 : 對了~還好我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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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1985起源:(節錄)
http://0rz.tw/kZqPZ
國防部為加速官兵申訴處理時效及提升服務品質,
早在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成立專責「0800申訴專線聯合服務中心」
,增設十二線專線電話;又因號碼冗長不易記憶,就向交通部電信總局爭取設置單一簡碼
專線,九十五年七月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核准,取其諧音「你就幫我」,
選定「1985」於九十五年八月一日開通使用,更名「1985申訴專線」服務迄今,
方便官兵及征屬熟記運用。
2006年8月1日開通..我記錯了XD 啾咪.
那時候內部沒有什麼申訴管道, 牆壁上只有營長/營POA->連長的分機和手機.
但你覺得..一個剛到約1個月(推算)的新兵, 有那個勇氣去打嗎?
再加上..那份是舊的哦~啾咪.
營長叫陳XX, 但牆壁上那個營長名字叫OOO(我忘了)
現在申訴管道方便多了, 真好0.0
※ 編輯: kejun 來自: 114.27.45.73 (05/19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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