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江國慶冤死 高檢:陳肇敏可防

看板Militarylife作者 (小紅鼻 )時間13年前 (2011/07/14 10:18), 編輯推噓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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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E7b0Mxr ] 作者: nioke (小紅鼻 )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江國慶冤死 高檢:陳肇敏可防 時間: Thu Jul 14 10:10:28 2011 網址: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713/5/2v0ds.html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3日電)前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等軍官在江國慶案被控涉及不當 取供,因逾追訴期獲不起訴處分。高檢署今天發回北檢續查,並認為陳肇敏對江國慶遭違 法取供、進而被槍決,客觀上能夠預見。 空軍作戰司令部民國85年間發生女童遭性侵殺害案,當時被控犯案的士兵江國慶於86年遭 軍方槍決。台北地檢署5月間偵結,依強姦殺人罪起訴另一士兵許榮洲,並認定江國慶遭 不當取供,疑遭錯殺。但被害人家屬控告陳肇敏等人部分,檢方不起訴處分。 這9名軍官包括陳肇敏及案發當時的軍法室主任曹嘉生、軍事主任檢察官趙台生、軍事檢 察官黃瑞鵬、空軍總司令部反情報隊參謀官柯仲慶、鄧震環、空軍松山指揮部保防官李書 強、何祖耀、李植仁。 承辦本案的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就濫權追訴的部分依職權送請再議;告訴人、江國慶母親王 彩蓮也聲請再議。高檢署檢察長審酌後,認為原檢察官偵查尚未完備,再議有理由,發回 北檢續行偵查。 高檢署指出,有追訴犯罪職權的曹嘉生、黃瑞鵬與不具追訴犯罪職務的陳肇敏、趙台生、 柯仲慶、鄧震環、李書強等人,對於江國慶以執行禁閉處分替代羈押,涉嫌私行拘禁,江 國慶在違法取供的情況下自白犯罪。陳肇敏等人對江國慶最終執行槍決的結果,客觀上能 夠預見。 高檢署表示,原檢察官並未審酌曹嘉生、黃瑞鵬是否適用刑法第125條第2項濫權追訴致死 罪,也未審酌陳肇敏、趙台生、柯仲慶、鄧震環、李書強是否適用刑法第302條第2項私行 拘禁致死罪。這些較重的罪名如果成立,陳肇敏等人的追訴權時效則尚未完成,仍得追訴 。 高檢署說,刑法的殺人罪,包括積極行為殺人及消極行為殺人。陳肇敏等人對江國慶所作 的禁閉處分,取得江的自白,讓江被判處死刑並執行,他們是否適用刑法第15條「殺人罪 不純正不作為犯」的規定,檢察官也應一併注意。 至於何祖耀、李植仁部分。高檢署表示,由於何祖耀是現役軍人,普通法院沒有無審判權 ,且李植仁已死亡,原檢察官就此部分不起訴處分,並無不合,且王彩蓮並未對2人聲請 再議,所以2人的不起訴處分已確定。 中央社的新聞也有這麼長的~~~~~ 特偵組是故意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50.128.20

07/14 10:11,
特(扁李)偵組不是說無法可辦了嗎?
07/14 10:11

07/14 10:11,
要選舉囉~~~~~~~~~~
07/14 10:11

07/14 10:13,
選舉到了
07/14 10:13

07/14 10:13,
準備有洨禮物送給高檢署! 黨證無敵
07/14 10:13

07/14 10:13,
不是偵辦結束了?
07/14 10:13

07/14 10:13,
有新事證 可以重新調查!
07/14 10:13

07/14 10:16,
水啦!我也覺得根本就應該用殺人罪不作為犯來偵辦!
07/14 10:1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50.128.20

07/14 10:26, , 1F
不作為殺人犯,他的保證人地位是?..........
07/14 10:26, 1F

07/14 11:12, , 2F
眾狗官表示:汪?汪?汪?
07/14 11:12, 2F

07/14 13:19, , 3F
這新聞哪個字寫到特偵組了 只提到北檢 鄉民真厲害
07/14 13:19, 3F

07/14 19:50, , 4F
你打他一槍..打回你一槍不就是了
07/14 19:50,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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