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缺兵?國軍招募現模型展!還原天堂路吸睛

看板Military作者 (no)時間1年前 (2022/10/16 01:05), 1年前編輯推噓2(319)
留言13則, 7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之銘言: : 原來其實活動主軸是動漫模型展,而國軍人才招募中心也抓準機會,來擺攤介紹,甚至還 : 現場還原蛙人天堂路。 : 會這麼努力也是因為,兩岸最危急時刻基層部隊卻大缺兵。 : 目前整體缺員超過2.5萬,編現比也低於九成,更有70%以上主戰部隊未達標,國軍規劃 ~~~~~~~~~~~^^^^^^^^~~~~~~ 主戰部隊(例如某某聯兵旅的某裝/步/炮營)要不論晴雨操練體能、戰技、二十四小時在 營(包含軍官半夜巡哨)。 坐辦公桌單位則吹冷氣(或至少電風扇)、甚至上下班。 「累的程度」主戰部隊一定通常來講比坐辦公桌單位累,如果沒有其他誘因,志願役通常 會主觀願望上請調到坐辦公桌單位,導致「軍以戰為主」的重心:主戰部隊反而編現比低 ;辦公桌單位滿編;輕重失衡。 「工作量」因為性質,無法改變。但是可以從薪水方面設定給予辛苦的野戰部隊很多加給 ,來引導「哪個單位(這裡就是指野戰單位)在薪水方面具有吸引力」的正向誘因。 軍人待遇條例: 第 5 條 加給分下列四種: 一、職務加給:對上將、主官(管)人員或職責繁重者加給之。 二、專業加給:對中將以下專業人員加給之。 三、地域加給:對服役偏遠、特殊地區或國外者加給之。 四、勤務加給:對從事危險性技術性工作者或依其勤務特性加給之。 前項各種加給之給與,由行政院定之。 行政院(不是國防部)是最終決定機關。國防部雖可提建議,如果國防部踐踏主戰部隊, 將辦公桌單位人員加給訂過高、將主戰部隊加給訂過低,導致待主戰部隊如同傻瓜一樣, 志願役變成「各憑本事」請調到比較涼卻比較賺的單位來享受不公不義的結果。則行政院 也要揚棄國防部上給行政院關於加給金額簽呈所顯示的是非不分、辦公室相關蓋章的承辦 與審核人員的以私害公,認為自己上班時冷氣吹到頭暈很累、傍晚下班坐捷運通勤也很累 ,所以比主戰部隊來得辛苦,所以自己待在辦公室單位的加給要分掉大比例的全軍加給費 用預算的思維。 本俸是一回事,依照官階高低,官階高的本俸比較高,這很正常。可是在一個任務複雜的 組織中,任務各自有難易,則是以加給來平衡給辛苦者的回報。正確的方向應該是,如果 法規給主戰部隊的加給爆多(假設從跟辦公室單位的加給相比的6:4沒多多少,拉開差距 到9:1),則就算同樣的高官(例如上校),也可能會爭取當主戰部隊聯兵旅副旅長,而 不是爭取調去機關當參謀上下班;這是訂出「較有誘因」的措施的較大引導性。 屆時國防部長就會煩惱說主戰部隊各打擊旅全數編現比百分百!但辦公室單位缺人,每名 校級科員(人脈差,請調到主戰部隊但沒被上頭准許)要做三人份業務..。志願役士兵在 主戰部隊或在坐辦公桌單位的薪水區別也應該訂得類似:譬如待軍方辦公室上下班的志願 役士兵--不就跟在一般公司一樣?--總月薪應該給的普通,想拿高薪就報名主戰部隊。 甚至女兵也可能為了爆多的野戰加給,而群起申請在主戰部隊服役--那就依照男女一視同 仁的體能標準來選材。軍方眼中應沒有性別,一律依照唯有體能測驗誰分數高,則依序判 誰申請核准。 目前國軍在人事費用的加給部份(一時在網路上找不到資料),可能有嚴重偏差,沒有凸 顯以「夠多的加給」對主戰部隊(而不是坐辦公桌單位)人員的重視。而行政院也放任這 種不公不義繼續存在。 : 非主戰部隊未來由延長為一年的義務役填補,主戰部隊也只能靠積極招募。 ~~~~~~~~~~~~~~~~~~~~~~~~ 軍方若想積極召募報名者選主戰部隊,除了搞這篇新聞講的旁門左道花樣秀;更治本的引 導,是在加給分配上,早點改掉現行不公不義「有辦法的人調去辦公室單位涼且爽領不少 」、「沒辦法的人則在主戰部隊當傻瓜」的軍方沒有將主戰部隊的辛苦,以加給名目的薪 水予以公平回報的現象。 : 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22/10/15/20221015180317-e89c6845.jpg
: 不只參加動漫展,還把現役防空砲搬出來,現場跳砲操給民眾看,只不過這畫面也被人亂 : 下註解。 : 網傳這張照片,是空軍防砲利用民宅當掩體,雖然圖說是假的,不過兩岸緊張是真的,國 : 軍也得多想花招募新血。 : 心得感想: : 當年說四個月絕對夠滿足訓練需求,是國防部和國防院及一堆專家學者背書 : 現在一說要徵兵,馬上又變成四個月的沒有用,只有一年 : 會不會過二年又缺兵時,再說一年兵沒用要回到二年才有用?? 軍方高官為了官位,加上軍校畢業生的陋習傳統「服從長官命令(或屈服學長淫威)」-- 既然最高長官:某屆前總統下令(不只是另一位前總統僅是提議)執行全募兵制,於是當 時的軍方就為大老闆的政策護航。意外嗎? 但是「義務役期到底『應該』多長」的道理該怎樣是怎樣,跟軍方嘴巴怎麼說是兩回事。 網路論壇上的網友們自應獨立判斷、探討。 : 近期精神科會突然很多人掛號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6.124.17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ilitary/M.1665853559.A.A84.html

10/16 01:19, 1年前 , 1F
道理大家都懂,但就是實務上會變得很奇怪
10/16 01:19, 1F

10/16 01:33, 1年前 , 2F
同樓上所述 靠邏輯跟想像力來爭論而已 實務根本不行
10/16 01:33, 2F

10/16 01:43, 1年前 , 3F
論述的很好,但實際....
10/16 01:43, 3F

10/16 01:56, 1年前 , 4F
實際上訂定加給的決策單位是非不分令人痛心(握拳)..
10/16 01:56, 4F

10/16 02:34, 1年前 , 5F
線在野戰部隊,但是人在高司支援
10/16 02:34, 5F

10/16 06:32, 1年前 , 6F
nk說的有一個更直觀的,高亮一年八次機票,北竿四次,
10/16 06:32, 6F

10/16 06:32, 1年前 , 7F
然後一堆人佔高亮的缺在北竿島上作業
10/16 06:32, 7F

10/16 10:08, 1年前 , 8F
在人事行政法制上 某首長統轄範圍內之部屬職缺調動
10/16 10:08, 8F

10/16 10:09, 1年前 , 9F
是其人事權沒錯沒說不能佔A缺但實際支援B缺工作 但
10/16 10:09, 9F

10/16 10:18, 1年前 , 10F
相關加給之給與 應依事實認定 否則相關給與承辦與決
10/16 10:18, 10F

10/16 10:18, 1年前 , 11F
行者違法(固然軍方實然面如此亂搞 只是沒人去捅出來
10/16 10:18, 11F

10/16 10:20, 1年前 , 12F
不然可以抓一票人)我附個類似意旨函釋 各位看了就知
10/16 10:20, 12F
(六)借調支援、長期派駐、輪(排)班 釋16:離島地區調派人員可否支給地域加給 查「公務人員俸給法」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規定:「地域加給:對服務邊遠或特 殊地區與國外者加給之。」申言之,地域加給之性質,旨在適應服務於偏遠或特 殊地區人員事實狀況需要所支給之待遇項目。復查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 中「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支給標準表」(現為「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 域加給表」),其地域加給基本標準(現為基本數額)係視地理環境、交通狀況、 艱苦程度、氣候條件等因素訂定。為符上開訂定地域加給之意旨,本案離島地區 調派人員事實上係服務於臺灣地區,自不合支給地域加給。 (行政院 81 年 7 月 11 日台 81 人政肆字第 21506 號函) (世上公務情況太多,主管機關若沒遇到申請解釋的情況,不一定會發布函釋,所以軍方 若長年亂搞,佔缺與實際工作不符,卻讓不該拿某類加給的拿到--但沒人去捅破,那是一 回事;但看函釋自然要看其中透漏的法規解釋邏輯:依事實認定是否符合撥給加給資格) 假設高登、亮島是法規上比北竿更要給福利的地域,軍方高層靠自以為法規本身有漏洞被 鑽到(其實法規沒漏洞,這是法律知識奇差的違法辦理者們自以為法規有漏洞)而異想天 開給某人好處,用某人佔「給更多福利」的地域的職缺,但「事實上」去支援、服務於「 福利沒那麼多」的地域且照拿沒有事實上服務地區的較高福利等級,軍方這種長年違法的 陋習,相關涉及人自行小心後果。 那麼,甚至假設關於認定加給部份的人事費,承此全軍上下自以為沒有違法的陋習,承辦 人大筆一擬、決行長官大筆一決、經費出納人大手一撥,去給某人依法不該給的加給的話 ,這一串人員就祈禱永遠沒有人向檢調(或監察院亦可)檢舉,不然被通通法辦。(到時 候去跟法官唉說我這樣簽核10年了,為何違法--這邏輯跟鄉下阿伯自以為有小聰明,闖紅 燈10年沒被抓,終於被警察移送法辦後的振振有詞,想跟交通法庭法官主張「違法事做久 了可以變合法化的慣例」邏輯來要求免罰一樣) ※ 編輯: PTTHappy (101.136.32.114 臺灣), 10/16/2022 11:13:09

10/16 13:55, 1年前 , 13F
冗詞贅字一堆 每次看的都很痛苦
10/16 13:55, 13F
文章代碼(AID): #1ZIkXtg4 (Milit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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