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陳為廷鞋K劉政鴻 警方主動偵辦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8198352.shtml
【聯合報╱記者胡蓬生╱即時報導】
2013.10.01 11:24 pm
苗栗大埔「張藥房」老闆張森文9月18日落水身亡,苗栗縣長劉政鴻當晚到喪家準備致祭,
不料在門口遭清華大學學生陳為廷丟鞋抗議,苗栗警方針對此事涉及妨害公務、公然侮辱罪
嫌部分報請檢方指揮,主動展開偵辦,今天並對陳為廷發出刑事案件通知書,請他10月6日
到案說明。
竹南警分局偵查隊表示,本案是警方針對當晚現場狀況主動進行調查,也已報請檢方指揮,
其中妨害公務屬公訴罪,公然侮辱是告訴乃論,至於當事人劉縣長未來是否要提告,警方並
不了解。
陳為廷傍晚在臉書po出此訊息,但他仍表明「不會到案」,將等苗栗地檢署的傳票通知,向
檢察官說明。
警官不好好辦 下次又要出現在漁港囉
苗票警方變劉政鴻的___
土皇帝家是公署,土皇帝去上香是公務
小弟有一點不懂,
為什麼是由警察局傳喚陳同學啊?
主管機關是警政單位嗎?
翻了一下法條還是找不到答案,
希望鍵盤律師、鍵盤法官可以幫忙解答。
順便附上法條:
《動物保護法》第 2 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
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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