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正經] 小心漁業養殖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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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9(9推 0噓 81→)留言9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OyAlbert (Belphegor)時間10年前 (2015/06/03 22:50), 10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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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被左手噴完毀滅白光,想起了一些事. 順便改改我之前同意於文中設禁止推文名單的立場. 簡單講. 你畫的重點部分,就是:即使舉證證明屬實,還是得罰. 這條會有兩次轉折主因在於法益的衡量取捨,言論自由vs名譽+隱私法益. 兩相權衡,自是二法益相加為重,所以立法者認為即便舉證證明屬實,還是要罰. 回到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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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推 0噓 4→)留言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ailungsheng (lailai)時間10年前 (2015/06/03 22:14), 10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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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說文意過簡.那就來討論一下.順便學上色.. 刑法第310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 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但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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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8(8推 0噓 7→)留言1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msmallgood (我叫小賀)時間10年前 (2015/06/03 17:29), 10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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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在說誰. 不過順便分享最近告我的人. 告我的人是Lailungsheng. 他會先用捏造的流言在公開版面挑釁你~ http://i.imgur.com/RvuI4jw.jpg. 然後接著 會像這篇. 文章代碼(AID): #1LMCj3ef (talk) [ptt.cc] Re: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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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0(20推 0噓 8→)留言2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hukevin (被毀容的武大郎)時間10年前 (2015/06/03 13:26), 10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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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劉備說檢舉王是XX…. 但是檢舉王剛才也提醒大家有釣魚王…. 他說的是真的!. 我這幾天也收到一些通知,饅頭板有人在抓魚,. 還把他的手段告訴我,是幾個不同的人給的通知,. 我大致整理了一下,希望對魚兒們有幫助…. 此人有漁夫的所有特徵,像是無工作敬家裡養,在網上時間長,. 情願在網上掛著也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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