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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討論] 孝順的人是否會為心愛的另一半搬離父母?
共 4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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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個意見(其實就是比照我跟我老婆之前的模式). 男方回家的時候女方再一起回家. 男方在忙工作的時候女方就待在台北娘家. 如果公婆生活起居要人照顧,直接請一個居家看護比較快. 要女方回去照顧,那十之八九是火上加油. 女方沒了工作又要照顧老人(照顧老人很講求專業的). 女方沒薪水收入壓力又大,照顧到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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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也跟原po吵一樣的東西. "結婚後住哪裡"的問題. 本來計畫好買房子,也存好頭期款,. 不過提親時他爸媽表示"結婚後媳婦要住家裡". 叫我和他們一起住 男友也說有"長子"的責任. 沒辦法不顧慮到父母的想法. 結果和男友吵到快分手. 男友還罵我"到底有沒有當長媳的自覺". 後來我想開了 和男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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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二十年前,這樣算超晚婚 (晚十年) 然後女生嫁雞隨雞很正常. 但也有例外的. 像我爸很疼我媽 還直接離開南部(父家族定居地)到中部(母家族親友定居地). 不是入贅哦! 別搞錯@@''. 小弟淺見. 如果結婚連這事都橋不好. 乾脆不要結了. 另外女板的話不能全聽. 女板一言堂總是拿最好、最優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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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教職非正職可以推論->流浪教師 再推論->薪水應該是低於30K公司跟照顧家裡是同等的所以猜測--->家族企業 ---->南部小開基層做起扛家裡族企業 收入應該不少 ^^^^^^^^^^^^^^^^^^^^^^^^^^^^^^^^^^^^^^^^^^^現在能安排事情在家裡幫忙的家庭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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