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賣/高雄/面交] google pixel 7 128G 全新雪花白已刪文
先說好 魯蛇我是中立不幫任何一方
單純提供法律相關經驗而已
我也沒有去爬前面文章 單純分享
如果要告公然侮辱罪的話
如果你的目的是讓對方跑警察局或是地檢署
那當我沒話說
如果就法論法 要成立沒這麼簡單
白話來說 你罵一個帳號是不構成什麼公然侮辱的的 大部分檢察官都會以 無法跟現實生活
中的你連結 就算有你的資料或是名字 還要證明你的名譽因此受損
所以大部分此類官司都是不起訴居多
如果要反告誣告罪
一般來說只要對方不是無中生有或是捏造證據就很難成立
比如A發了一篇文章 B告A公然侮辱 最後不起訴
但A要反告誣告也很難成立
純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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