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Sioli水桶3.2

看板MenTalk作者 (王牌)時間9年前 (2015/04/02 18:32), 9年前編輯推噓4(11750)
留言68則, 2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 文章代碼(AID): #1L7G5JSl (MenTalk) [ptt.cc] Re: [閒聊] 太誠實是不是不好?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27964243.A.72F.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

04/02 17:08,
你覺得害羞那是你 破壞人家玩興幹麻
04/02 17:08
3.禁止對他人做出人身攻擊與不實指控,含推文。 初犯水桶3日。二犯水桶15日起2倍遞增。 初犯公告發佈前之相同當事人檢舉重複違規, 一次追加一天水桶。上限30天。不適用板規9二犯判定。 例:A從1/1~2/3對B進行人身攻擊10次,於2/1初次受B檢舉,水桶公告2/3發佈。 則A的水桶期限為3+9=12天。 (本條板規平時不會主動處理,僅接受當事人檢舉,或短時間之內出現大量此 類型發言板主會出面制止。) 3.2.不實指控:任何對他人或發言描述之非讚美文字,經當事人檢舉成立。 無違反3.1情況下可證明屬實者不罰。 3.4.於他人文章內發言,無從判定對像者,視為針對原PO。 Sioli水桶3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48.8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27970720.A.480.html

04/02 18:33, , 1F
挖操這樣也會被桶 這版真的別推文了
04/02 18:33, 1F
所以,說誰就指名比較方便。 才不會被判定到對別人說。

04/02 18:36, , 2F
這樣也是不實指控喔?
04/02 18:36, 2F
因為我沒覺得害羞阿... ※ 編輯: FinalAce (114.36.48.80), 04/02/2015 18:38:54

04/02 18:38, , 3F
我很害羞啊!
04/02 18:38, 3F

04/02 18:40, , 4F
好誇張...真的還澳梨子假蘋果的一堆
04/02 18:40, 4F

04/02 18:44, , 5F
射了
04/02 18:44, 5F

04/02 18:44, , 6F
挖肏 你版主自己釣魚桶人歐以後發篇廢文通通都說不舒服
04/02 18:44, 6F

04/02 18:44, , 7F
就可以桶歐
04/02 18:44, 7F
舒不舒服是一回事,不實是一回事。

04/02 18:48, , 8F
害羞=人身攻擊 說你說xx法官會不會被桶
04/02 18:48, 8F
3.2不是人身攻擊,是不實指控。

04/02 18:49, , 9F
耶~好棒棒
04/02 18:49, 9F

04/02 18:52, , 10F
S應該是在跟原原po說話啦,因為原原po刪的文裡有提到
04/02 18:52, 10F

04/02 18:52, , 11F
要女生懂得保護自己,表示若換成原原po的立場,大尺度
04/02 18:52, 11F

04/02 18:52, , 12F
的照片可能會覺得害羞,但那個女生不一定會有相同的感
04/02 18:52, 12F

04/02 18:52, , 13F
受,所以提醒原原po一下而已
04/02 18:52, 13F
那他可以指明對誰說,就不會套用3.4了。 ※ 編輯: FinalAce (114.36.48.80), 04/02/2015 18:54:40

04/02 18:53, , 14F
幹 那一堆人說我噴照的是不是都該被桶了
04/02 18:53, 14F

04/02 18:54, , 15F
我本人覺得可以美食呀 真是不實指控 要開桶嗎?
04/02 18:54, 15F
食物不是人,板規3的對象是人(PTT使用者)。 ※ 編輯: FinalAce (114.36.48.80), 04/02/2015 18:55:12

04/02 18:55, , 16F
或是噓的我的美食心靈受損 可以桶嗎?
04/02 18:55, 16F

04/02 18:58, , 17F
不實指控 非贊美文字呀 不就是板規
04/02 18:58, 17F

04/02 19:20, , 18F
請看板規「他人」
04/02 19:20, 18F

04/02 19:23, , 19F
想桶人就桶人 說害羞也可以桶那推個魯蛇怎麼辦
04/02 19:23, 19F

04/02 19:25, , 20F
也是可以的,除非能證明對方是魯蛇。
04/02 19:25, 20F

04/02 19:30, , 21F
誇張
04/02 19:30, 21F

04/02 19:38, , 22F
要怎樣才可以修改版規阿
04/02 19:38, 22F

04/02 19:40, , 23F
板主可以修,有什麼想法或建議嗎?
04/02 19:40, 23F

04/02 19:45, , 24F
男版越來越無聊,要沒人囉
04/02 19:45, 24F

04/02 19:48, , 25F
爛透了
04/02 19:48, 25F

04/02 21:58, , 26F
我覺得這沒啥好桶的= =
04/02 21:58, 26F

04/02 22:08, , 27F
這真的不需要桶吧@@ 有什麼不對的地方嗎
04/02 22:08, 27F
嗯,桶的原因就是違反板規。 公告本文已附上

04/02 22:16, , 28F
這判決有問題,指稱他人害羞,你無法斷定其「指控」是
04/02 22:16, 28F

04/02 22:17, , 29F
否為真,即使當事人否認也不見得是真實的,板主更沒理
04/02 22:17, 29F

04/02 22:17, , 30F
由去判定。
04/02 22:17, 30F

04/02 22:18, , 31F
譬如A「指控」B害羞,但是B因為太害羞了然後否認,就代
04/02 22:18, 31F

04/02 22:18, , 32F
覺得這沒甚麼 還是有人檢舉?y
04/02 22:18, 32F

04/02 22:18, , 33F
表B真的沒害羞嗎?
04/02 22:18, 33F

04/02 22:18, , 34F
同理,可以把害羞更換成「腦補」「跳針」等
04/02 22:18, 34F

04/02 22:19, , 35F
C「指控」D跳針,D也真的跳了,但D本來就來鬧的於是跟
04/02 22:19, 35F

04/02 22:19, , 36F
板主檢舉C不實指控,那麼難道D就真的沒跳針嗎?
04/02 22:19, 36F

04/02 22:20, , 37F
再者,從根本上說人「害羞」這算是指控嗎?這連負面含
04/02 22:20, 37F

04/02 22:21, , 38F
義都稱不上,如照此無限上綱,改天E「指控」F說你現在
04/02 22:21, 38F

04/02 22:22, , 39F
很開心吧,但是他不開心所以是不實指控,也要桶嗎?
04/02 22:22, 39F
所以板規中有明定"當事人檢舉成立" 換言之,板主不需要判斷是否屬實。 只要對他人非讚美性描述檢舉就成立。

04/02 22:43, , 40F
現在是看準小組那沒有小組長 所以你喜歡怎麼桶就怎麼桶?
04/02 22:43, 40F
3.2之前小組長卸任前就有多次判例過了。 你要質疑也先做功課再來好嗎? 1 m 2 2/23 FinalAce □ [公告] Laodada警告一次 3.2 2 m 1 2/23 FinalAce □ [公告] Laodada水桶3.2 警告3.1 3 m13 2/26 FinalAce □ [公告] zsh警告一次3.2 4 m32 3/06 FinalAce □ [公告] ferminyu水桶3.2 5 m11 3/06 FinalAce □ [公告] lote1552611水桶3.2 6 m42 3/11 FinalAce □ [公告] shukevin水桶3.2 7 m 4 3/11 FinalAce □ [公告] javatea水桶3.2 8 m 2 3/11 FinalAce □ [公告] LyoBei水桶3.2 10 m 5 3/13 FinalAce □ [公告] Laodada水桶3.2 11 m 1 3/15 FinalAce □ [公告] lazarus1121、iPtt水桶。3.2 12 m14 3/21 FinalAce □ [公告] ferminyu水桶3.2(2) 13 m 8 3/21 FinalAce □ [公告] pusufu水桶 3.2 14 m 7 3/23 FinalAce □ [公告] LyoBei水桶3.2 ● 15 m 3 4/02 FinalAce □ [公告] Sioli水桶3.2

04/02 23:07, , 41F
因為那篇就是板主自己發的文然後自己桶人說我不害羞
04/02 23:07, 41F
從原文哪裡看的出來害羞不害羞? 就是因為我發的文,底下推文無指明對象,所以才可以引用3.4。

04/02 23:21, , 42F
某個人說:A 你當下腦筋有點混亂,是否這樣也要捅
04/02 23:21, 42F

04/02 23:22, , 43F
當下腦筋混亂A:我腦筋沒有混亂阿,腦筋混亂的不會說自己
04/02 23:22, 43F

04/02 23:23, , 44F
混亂,所以要請醫生證明A那時候當下腦筋沒有混亂
04/02 23:23, 44F

04/02 23:24, , 45F
才可以說不實指控,自己說沒有混亂,根本球員兼裁判
04/02 23:24, 45F
嗯如果你舉的例子的話,A檢舉就成立。 除非那個某人有辦法證明A腦筋混亂。

04/03 02:22, , 46F
我覺得懲罰有點過重了 可以再輕一點
04/03 02:22, 46F
只有三天,我是覺得超輕= =

04/03 02:24, , 47F
還有言論的自由可以再放鬆點
04/03 02:24, 47F
板規3的重點其實不是發言內容。 對象才是重點,因為限當事人檢舉。 ※ 編輯: FinalAce (111.249.39.178), 04/03/2015 13:31:47

04/03 14:32, , 48F
某人說:A你根本看不懂,是否也要捅
04/03 14:32, 48F
板規3有不少排除條款,可以看一下。 不是什麼都成立。

04/03 14:33, , 49F
我看板規3.2改成不准針對他人做發言好了
04/03 14:33, 49F

04/03 14:33, , 50F
根本限制言論的自由
04/03 14:33, 50F

04/03 16:20, , 51F
笑了 你只能理解這樣嘛?我有說你用3.2是在沒有小組長後?
04/03 16:20, 51F
自己看看你原本推文= =

04/03 16:21, , 52F
現在是說這種情況根本亂判 反正沒小組長 依你喜好就可?
04/03 16:21, 52F

04/03 16:21, , 53F
要抹黑別人也先做點功課好嘛?
04/03 16:21, 53F

04/03 16:22, , 54F
版主還可以球員兼裁判 反正沒小組長+其他版主 申訴完
04/03 16:22, 54F

04/03 16:23, , 55F
都出桶了
04/03 16:23, 55F
板主就不受到板規保護嗎? 3.2限當事人檢舉的,為什麼我自己不能檢舉?

04/03 16:57, , 56F
自己腦補
04/03 16:57, 56F
引用3.4,不叫做腦補。 那是判定原則。 ※ 編輯: FinalAce (111.249.39.178), 04/03/2015 23:48:18

04/04 00:10, , 57F
我嘲諷政治人物,但不是指那個人,但那個人認為是在說他
04/04 00:10, 57F

04/04 00:11, , 58F
別人也認為是他,但真的不是說他,是否會被捅
04/04 00:11, 58F

04/04 00:34, , 59F
你自己先去看看我原本推文 再來 男版不是一般班版校版
04/04 00:34, 59F

04/04 00:34, , 60F
男版的使用者不少 為什麼不多增設一至兩位板主?
04/04 00:34, 60F

04/04 00:35, , 61F
版主有受到版規保護阿 但像你這樣球員兼裁判 版友權益
04/04 00:35, 61F

04/04 00:36, , 62F
誰保護阿 因為你自己的看法 就水桶一個版友 請問有公正
04/04 00:36, 62F

04/04 00:37, , 63F
第三方嘛?你可別說版主身分的你是公正的第三方阿
04/04 00:37, 63F

04/04 00:38, , 64F
再來 怕你離題 回到我原本推文 現在是說依你喜好在亂桶
04/04 00:38, 64F

04/04 00:38, , 65F
有說你用3.2是在沒有小組長之後嘛?自己看錯還說別人問題
04/04 00:38, 65F

04/04 00:40, , 66F
可不要再腦補說我說你用3.2是在沒有小組長後阿
04/04 00:40, 66F

04/04 04:40, , 67F
另外 想請問王牌版主 你是根據哪一點水桶版友呢?
04/04 04:40, 67F

04/04 04:41, , 68F
到底是人身攻擊還是不實指控阿?
04/04 04:41, 68F
文章代碼(AID): #1L7HgWI0 (Men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