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Laodada水桶3.2 警告3.1

看板MenTalk作者 (王牌)時間9年前 (2015/02/23 15:31), 9年前編輯推噓1(2124)
留言27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 文章代碼(AID): #1Kwi3Fnx (MenTalk) [ptt.cc] [公告] 重審情況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24670927.A.C7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48 Ptt幣 │ └─────────────────────────────────────┘ → Laodada: 其實我根本懶得跟有錯不認的傢伙多費唇舌 你在文末直接 02/23 15:23 → Laodada: 叫我去組務申訴還比較快 02/23 15:24 3.禁止對他人做出人身攻擊與不實指控,含推文。 3.2.不實指控:任何對他人或發言描述之非讚美文字,經當事人檢舉成立。 無違反2.1情況下可證明屬實者,或凡有相關依據所做主觀評價不罰。 3.4.於他人文章內發言,無從判定對像者,視為針對原PO。 已於文章代碼(AID): #1KwfODvs (MenTalk)受過警告一次 故依板規水桶三日 另依據Laodada站內信予本人對於上列兩具推文之描述。 可得知該兩句推文意在描述在本站其他看板所發生事件。 故違反板規3.1 3.1.人身攻擊:以嘲諷、侮辱、謾罵、貶低、性騷擾之方式, 談及本板板友在該討論串議題範圍以外的個人因素。 追加3.1警告一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35.216.18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24676662.A.799.html

02/23 15:32, , 1F
雖然判的可以接受 但是..當事人是你 判決的人也是你
02/23 15:32, 1F

02/23 15:32, , 2F
瓜田李下 要懂得避嫌...
02/23 15:32, 2F
感謝建議

02/23 15:32, , 3F
本板需要第二個板主 那就是我!
02/23 15:32, 3F
才怪! ※ 編輯: FinalAce (111.235.216.183), 02/23/2015 15:34:10

02/23 15:34, , 4F
你連續兩個判決 當事人都是你 讓人很有大做文章的空
02/23 15:34, 4F

02/23 15:35, , 5F
間...加上你剛上任... 謹慎行事為上策
02/23 15:35, 5F

02/23 15:38, , 6F
PTT版主一個就獨裁 樓上....
02/23 15:38, 6F

02/23 15:43, , 7F
贊同本版需要第二個版主
02/23 15:43, 7F

02/23 15:44, , 8F
其實這種情況照理說是要交給小組長裁決 呵呵
02/23 15:44, 8F
就我的經驗,這種情況是板主自己判。 檢舉板主違規,才是交給小組長裁決。

02/23 15:47, , 9F
不夠大器 不知道能坐多久
02/23 15:47, 9F

02/23 15:50, , 10F
不過怎麼當了板主就不愛辯啦 直接桶下去XD
02/23 15:50, 10F
需要辯再辯阿@@" 都已經違規了何必多費唇舌呢?

02/23 16:04, , 11F
我覺得還算明顯的狀況這樣判沒甚麼不妥,要不然找個小組長
02/23 16:04, 11F

02/23 16:04, , 12F
比較混的小組,只有一個版主的看板,猛轟版主轟免錢的
02/23 16:04, 12F
※ 編輯: FinalAce (111.235.216.183), 02/23/2015 16:17:48

02/23 17:23, , 13F
覺得公器私用
02/23 17:23, 13F
那您覺得應該怎麼辦呢? 板規3僅限當事人檢舉。 不這樣用要怎麼用? ※ 編輯: FinalAce (111.235.216.183), 02/23/2015 17:27:53

02/23 17:50, , 14F
我倒覺得桶下去就對了.再來就是他跟小組長的事.
02/23 17:50, 14F

02/23 17:50, , 15F
一篇文都在針對ACE...應該是恨之入骨惹(雞排+奶茶
02/23 17:50, 15F

02/23 18:00, , 16F
所以需要兩位板主
02/23 18:00, 16F
※ 編輯: FinalAce (111.235.216.183), 02/23/2015 18:05:15

02/23 18:05, , 17F
以目前的感覺~小弟深深覺得...先選3個備位版主吧(茶
02/23 18:05, 17F

02/23 18:06, , 18F
即使是我最崇拜的檢舉王.在男版還是會被修理的很慘
02/23 18:06, 18F
看板務量需求 隔壁兩三千人上板的,兩個板主。 我們這兩三百人,要四個嗎? ※ 編輯: FinalAce (111.235.216.183), 02/23/2015 18:09:59

02/23 18:11, , 19F
你回這些很明顯帶個人情感 板友也只是建議你有兩個板主
02/23 18:11, 19F
您指的這些是指那些? 怎麼判斷帶有個人情感? 個人意見不一定摻雜情感阿...

02/23 18:13, , 20F
可能只有一個比較好施展手腳吧=3=
02/23 18:13, 20F
這是事實 ※ 編輯: FinalAce (111.235.216.183), 02/23/2015 18:14:25

02/23 18:15, , 21F
所以要是判決意見跟你相左你就難桶人了啊 哈哈
02/23 18:15, 21F

02/23 18:16, , 22F
能維持只有一位版主你應該比較舒心吧?
02/23 18:16, 22F
並不是這樣的,如果有複數板主。 照理來說會不去碰對方判決的案件。 不然一個放一個桶會沒完沒了。 所以對要不要判水桶影響不大。 我指的是板規怎麼訂,就變成要所有板主一起達成共識了。 ※ 編輯: FinalAce (111.235.216.183), 02/23/2015 18:18:12

02/23 18:17, , 23F
是說上次讓B版主決定辭職的爆料文是誰PO的啊
02/23 18:17, 23F
那篇是我"代PO"的 B大知道是誰找我代PO的。 ※ 編輯: FinalAce (111.235.216.183), 02/23/2015 18:19:08

02/23 18:20, , 24F
怎麼兩任版主離開你都剛好或多或少參一腳啊XD
02/23 18:20, 24F
我也不知道耶@@" 我不太認同S前板主的管板方式,不過B前板主就還好。 代PO事件只是個意外。

02/23 18:21, , 25F
不過版主對板規有共識 不代表對案件內的發言內容所造
02/23 18:21, 25F

02/23 18:21, , 26F
造成的罰則有共識 就醬
02/23 18:21, 26F
板規定死一點,罰則就沒啥心證空間。 沒共識也會有共識了。 ※ 編輯: FinalAce (111.235.216.183), 02/23/2015 18:26:35

02/23 19:16, , 27F
檢舉王我認為至少算是績績公正啦,往壞處想就是管太嚴
02/23 19:16, 27F
文章代碼(AID): #1KwjSsUP (Men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