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吳憶樺來臺見證了CCR活生生的例子
※ 引述《RV (RV)》之銘言:
: 臺灣電子媒體中,就屬中天最清流
: 對於民眾想知道的事總會深入去報導
: 例如李宗瑞和這次吳小弟的新聞
: 請大家別苛責女記者了,人家跑新聞也是有壓力
題外話
中天有個帥主播說 叫王又正(可google)
有時跑新聞有時播禮拜六禮拜天早上的
不知多少個女生跟他"蓋棉被純聊天"了
台灣女生太膚淺了
以後要找那種做善事的女生 應該不會很膚淺
: ※ 引述《melomelomelo (melo)》之銘言:
: : 我覺得大家太苛責這小弟弟了
: : 他畢竟也才18歲
: : 18歲的我們也還在準備考大學 或是準備大學迎新 聯誼會 把妹等
: : 他只是被熟女煞到 一時意亂情迷
: : 但是他有錯的地方 就是他背棄他那在巴西的女友(如果這項消息屬實的話)
: : 這不可取
: : 至於那30出頭的熟女
: : 她可能要負較大的責任 年紀大了對方快一輪 雖一時忘我是很難控制沒錯
: : 但做之前是該想想自己交往多時的攝影師男友 (如果公司同仁證詞屬實的話)
: : 但是她對不起的人應該只有她男友而已 其他就不關我們的事
: : 至於社會責任方面 要算到他們頭上是有點不太合理啦
: : 想來想去 比較讓人詬病與讓人不滿之處
: : 在於他歸國的錢 該是由當初打贏跨國官司的祖母那邊的人來負擔吧
: : 不該由我們國人共同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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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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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2 之 1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