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抒發] 大四了 小感慨
不好意思想借題討論一下
*究竟是打工33m自給自足好呢?
*還是靠父母金援揮霍青春?
先不談論家庭因素的情況
我自己是認同打工"自給自足"的
但是一定需要所謂的休閒時間 (下面會做解釋)
因為在我延畢一年之中 去履行自給自足的這個概念時
發現有些現實中的情況其實會頗困難
===========================以下是估算 可以略過================================
打工是算時薪
如果一個月伙食費8K+其餘雜支3K=11K (先假設住宿 如果是在外租房還要算房租)
以目前法規最低時薪109/HR來算 一個月大概要排班100個小時左右
也就是說一個禮拜要花25小時
假設六日都上8小時共16小時
那剩下的9小時要在禮拜一到禮拜五的課餘時間使用
禮拜一到禮拜五平均一天要1.8小時
剩下的時間是休閒時間
然後如果雖小抽不到宿舍得在外面租房子 以北部月租4K來算的話
(我中壢租過3K的 台北的話.........)
還要在多上35小時左右
也就是除了假日之外 禮拜一到禮拜五需要打工16+35=51小時
禮拜一到禮拜五平均一天要.....7.2小時
(難怪我看我同班同學自給自足的 四年都住宿 開銷差太多了)
總結一下:
如果一個月的開銷不包括房租 那大約需要花100小時的工時
如果一個月的開銷包括房租 那可能會需要130小時的工時
先說明這只是估算 與實際情形會有所差異
然後能力強大到時薪超高或是月收比一般人還高不少的就先不討論 畢竟是少數
個人見解:
如果住宿 那可能還是會有自己的休閒時間
如果租房子 課餘時間可能都會花在打工上面
以上都只是可能 歡迎各路高手提供經驗
=========================不精準估算完畢=============================
我自己是認為打工自給自足是完全OK的
可是如果工時長到自己一個禮拜已經沒有剩餘的休閒時間
(何謂"休閒":所謂「休閒」就是必需的日常工作和必需活動以外的時間
並不是玩樂才等於休閒喔! 就是你能隨意運用的時間)
我認為這樣會顧此失彼的
休閒時間會讓你的生活有個"緩衝"
因為那是能讓你隨意運用的時間 就像個潤滑劑一樣 別想歪
可以拿來跟同學/同事/社團朋友維繫感情 能去當志工 當.......說不完
一個人一個禮拜需要多少休閒時間 因人而異
可是如果少到沒有
我認為有些方面可能就會出問題
當你沒有可以隨意運用的時間時
你的生活就很難有個"潤滑劑"去解決事情
我想原PO你缺少的就是自己的休閒時間
不管你要拿去幹麻
試著跟父母溝通 調配出自己的潤滑劑
對於你父母認為你就是草莓族的想法 真是辛苦你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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