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父債是否該由子還

看板MenTalk作者 ( )時間13年前 (2013/01/25 10:39),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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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不太想回這篇,但是看到很多人遭遇都很慘,還是回一下,合先敘明。 對於父債子還這個議題,在法律上應區分兩種情形,下分述之: 首先,父親生存之情形下,除非子女係為該債務之保證人或有其他法律上承 擔債務之人(如票據背書人),原則上子女更本無義務替父母償還任何債務 !如果因此受到債權人騷擾請直接打110報警,依造情形可以提出刑事告 訴,舉例而言對於無端電話騷擾可以提出刑法強制罪之告訴,又或者大門被 噴漆,亦可提出刑法毀損棄物罪之告訴,簡言之,不是自己的債務原則上更 本不用還。 再者,父親倘死亡遺留龐大債務,依據繼承新法之規定,我國改採「概括繼 承,有限責任」,故原則上留下多少積極財產,就該繼承部分才須付清償責 任,舉例而言,父母死亡時留下100萬現金,負債500萬,此時子女僅 需就繼承的100萬額度內,就該負債100萬的額度內付清償責任。但不 放心的人還是可以在法定期間內辦理拋棄繼承手續。 這系列文章有另一個問題就是,如果當初父母在民國98年繼承編修法前所 繼承龐大負債的人,要怎麼處理債務?在我們的民法繼承編施行法就有規定 ,此情形繼承人在符合法律規定的要件下,可以向法院聲請減輕或免除繼承 債務。故如seedhorse 大大的情形,其實在符合上開特定要件下,縱令繼承 當時未拋棄繼承,在符合法律要件時,仍可向法院聲請減輕或免除繼承債務 。 以上僅供參考。 ※ 引述《seedhorse (MissU)》之銘言: : 個人經驗 : 還與不還都沒有對錯,都對也都不對,這問題沒有正解。 : 我的父親20年前就欠下上千萬的債務跑路去大陸了 : 直到去年五月我被通知他在基隆長庚醫院因為癌症過世,叫我去處理後事 : 這20年來我沒見過他的人,沒聽過他的聲音 : 不過欠下的債務並不會因為人不見就不用還 : 債權人有很多,工程廠商的欠款 : 父親那的親戚還有姑姑,母親的親戚及我兩位舅舅 : 外面朋友借的錢,賭博賭輸的借據 : 還有銀行因為呆帳討不回來直接把債權賣給了討債集團 : 20年了,到現在我與我母親還在還債 : 如前文所說,討債集團要的是錢,要你命沒屁用 : 我們也拿出誠意請他們讓我們慢慢償還,不然死給你看對你也沒好處 : 討債集團的人也都可以接受,還了20年了 : 現在所有的債務約只剩下欠我兩位舅舅400萬左右 : 我今年30歲了,結婚不敢想,光是這種家庭大概就沒人可以接受了 : 一直以來我都懷著憎恨的心,不能理解為什麼要幫我父親還債 : 但是畢竟父親把我生了下來,直系血緣的關係是切不斷的 : 我現在還錢也都是沒得選擇 : 雖然父親去年五月份過世我也辦理了拋棄繼承 : 但是現在欠錢的只剩下我兩個舅舅 : 欠銀行或外面的拋棄債務也就算了 : 欠親人的以後還要見面真的能夠因為人死了就不要還嗎? : 父債子還比較孝順,天經地義?並沒有 : 父親欠債你擺爛不還就很不孝?不見得 : 選一個你心甘情願的路走,選了就別後悔,別讓上代的枷鎖束縛住你 -- 本人於PTT現在、過去暨未來所為之「語文著作」,採用創作CC「姓名標示─ 非商業性─禁止改作」(by-nc-nd)台灣3.0版授權。 請自行參閱《授權法律條款文字》: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nd/3.0/tw/legalcod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0.127.24

01/25 10:41, , 1F
問題是親人吧~~ 親人不比無關係的債權人
01/25 10:41, 1F

01/25 12:48, , 2F
錢這種東西,學學猶太人的觀念,是最好的。
01/25 12:48, 2F
文章代碼(AID): #1H0V1Xbq (Men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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