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不到一年

看板Memory作者 (放手也很好)時間1年前 (2023/03/19 00:37),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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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認識一個人要花很久時間,我大概要好幾年,剛開始熱情,後來冷淡,再來失聯。 我才有可能,把他從生活的記憶放進過去,變成回憶資料庫。 懷舊,這種東西,有好有壞,一方面現實生活不如意,躲進裡面取暖,另一方面則是過去 已經不可得。MSN剛開始的時候,好似瘋狂,聊天變成家常,現在的LINE其實不好玩,常 掛在手機前面,眼睛老化比電腦還快。會認識他就是偶然的機運,反正,對的時間遇到錯 的人,亦或者兩個人處在十字路口的交叉點,度過一小段。 K告訴我要心甘情願,不求回報,如果你要就去吧。老實說我做不來,那種心理機制就像 有借有還,但我知道這並非自己想要的東西。只是安慰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85.159.20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mory/M.1679157435.A.B91.html

03/20 17:01, 1年前 , 1F
先刪了之前的聊天記錄,把照片備份到硬碟再放到拿不到的地
03/20 17:01, 1F

03/20 17:01, 1年前 , 2F
方,強迫不要去點對方的ig、fb,剩下就靠時間慢慢淡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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