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不到一年
如果說認識一個人要花很久時間,我大概要好幾年,剛開始熱情,後來冷淡,再來失聯。
我才有可能,把他從生活的記憶放進過去,變成回憶資料庫。
懷舊,這種東西,有好有壞,一方面現實生活不如意,躲進裡面取暖,另一方面則是過去
已經不可得。MSN剛開始的時候,好似瘋狂,聊天變成家常,現在的LINE其實不好玩,常
掛在手機前面,眼睛老化比電腦還快。會認識他就是偶然的機運,反正,對的時間遇到錯
的人,亦或者兩個人處在十字路口的交叉點,度過一小段。
K告訴我要心甘情願,不求回報,如果你要就去吧。老實說我做不來,那種心理機制就像
有借有還,但我知道這並非自己想要的東西。只是安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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