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48小個
如果以一對情人來說的話,我想,我們
分手還未滿48個小時,可是,我卻很沒
志氣的開始想念妳了,我不想妳的壞,
也不想妳無情和冷漠,曾幾何時,妳的
名字開始變成手機裡才尋找的到的電話
號碼,我不曉得,或許真的是我太差勁
了,到了這個節骨眼上,還想奢求什麼
嗎?不!我不想了!只是沒想到,我竟輸
的這麼難看,應該說,我在妳心中的地
位,從比不上其他人,我也不知道我為
何如此肯定,大概是因為在不對的時間
,認識不對的人吧,我總在想,如果我
早一步認識妳的話,結果是否有所改變
呢?我想,還是不會吧,因為妳的個性是
這樣,就算我有所改變,依妳不喜歡等人
的個性,到最後依然只有分手一途吧,
我是我,為了一個人而改變,那就再也不
是我了,說穿了,也只是證明我倆不適合
罷了,試問,一個事實求是的人,和一個
馬馬虎虎的人,可以攜手走下去嗎?我想
,那是不可能的,到現在我對妳了解多少
?還是個未知數,大概妳需要的是一個妳
想愛的人,而不是一個愛妳的人吧。說出
這些也只是把我心中的大石卸下罷了,最
後,在夜深人靜時偶爾懷念起妳對我的好,
就足夠了,起碼我曾真心愛過妳,即使我
以前的做法是錯的,我不再後悔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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