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 2009唱所芋言 海芋創作歌曲徵選
活動日期
.作品徵選日期:2009/2/15~2009/3/15 23:59(逾期恕不受理)
.入選作品公佈日期:另行公佈
徵選內容及資格
1. 創作歌曲需以「海芋」為主題。
2. 參加徵選的作品必須是創作者本身原創音樂。
3. 參加徵選的作品必須為從未發表過之作品。
4. 一人創作或是多人創作皆可報名參加。
5. 每人投稿作品數量不限。
報名方式
1. 加入StreetVoice會員:請先加入StreetVoice註冊成為會員。
2. 上傳音樂作品:至管理中心,點擊「發表音樂作品」,接著請上傳您的音樂作品。
3. 投稿報名:音樂作品上傳完畢後,請點擊「活動報名」;接著請勾選活動清單中的
「唱所芋言–2009海芋創作歌曲徵選」。
4. 填寫報名資料:完成上列步驟後,請至完成作品投稿後,請按此:::下載報名表格
::: ,填妥內容後,將報名表寄至:goldfm@streetvoice.com即可。
評選辦法
1. 作品徵選截止後,將由GOLD FM針對所有作品進行評選。
2. 入選作品公布時間,將視投稿作品的量與質於2009/3/26前公布於此。
3. 作品徵選截止日期,以及入選作品公佈日期若有變動,將公佈於此,請參加徵選者隨
時注意最新訊息。
評審
.GOLD FM節目部音樂總監
.北市建設局副局長
.唱片公司製作人
權利與義務
1. 為達到活動宣傳效果,凡參加徵選者,須同意主辦單位授權於本活動之相關指定合作
媒體或平台,用表演者之姓名、肖像、錄音著作,於各相關活動宣材、報導刊登及廣播、
電視、網路、紀錄片等媒體無營利之公開播放、重製及公開傳輸。
2. 參加徵選者需保證所提供之演出內容及作品,並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若有
任何第三者主張受侵害之事,參賽者需自行出面處理,與主辦單位無涉。同時,主辦單位
有權取消該參賽者入選資格。
3. 參加徵選作品之音樂著作權歸屬原創作人所有,但主辦單位具有永久使用權,原創作
人須同意主辦單位於海芋季相關活動之無營利公開播放、重製及公開傳輸。
4. 凡獲入選者,有其義務配合本活動宣傳造勢、演出等相關活動。
5.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徵選辦法之權利。
6. 請詳閱以上述徵選辦法,一旦報名,則視同同意本徵選辦法之相關規定及主辦單位另
行公佈之附屬規定。若參賽者及其作品不符合本活動辦法之規格,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
賽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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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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