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出腳、揮拳,李學林、蕭元昶只罰款免禁賽

看板Media_Numen作者 (小獅獅)時間17年前 (2007/01/24 23:5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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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Yulon 看板] 作者: busylion (小獅獅) 看板: Yulon 標題: [新聞] 出腳、揮拳,李學林、蕭元昶只罰款免禁賽 時間: Wed Jan 24 23:59:22 2007 2007.01.24 sbl官網 只警告、罰款,蕭元昶、李學林不必禁賽! SBL技術委員會 24日召開審判委員會議,針對21日晚東森、裕隆 之役第三節結束同時,疑似「互毆」的東森蕭元昶、裕隆李學林 ,予以兩人「嚴正警告」及各罰款一萬元,但不禁賽,事發時擅 離板凳衝進球場的裕隆球員周泓諭,則全身而退,連警告都免。 上述議處,應邀與會的裕隆教練李雲光、東森教頭邱大宗都表示 可以接受,但書則是往後兩人如再犯或有類似行為,將予禁賽兩 場處分,而雙方為示誠意,將於26日(周五)晚 SBL恢復比賽時 公開道歉。 審判委員會議由技術委員會召集人王人生主持,經反覆觀看電視 錄影畫面,與會委員認定當時李學林上籃,蕭元昶躍起封阻,兩 人身體接觸後雙雙倒地,李學林先出腳、蕭元昶後揮拳,但兩者 行為都僅屬「肢體動作過當」,仍未構成「互毆」條件,而「肢 體動作過當」在現行「 SBL球團暨裁判管理辦法」,並無法可「 循」,且事發後兩隊都自我克制,衝突未再擴大,蕭、李、周三 人也都在第一時間遭奪權驅逐出場,裁判的處理算很明快,比賽 得以繼續進行。 基於此,與會委員認為要予蕭、李兩人禁賽,似於法無據,經與 兩隊教練邱大宗、李雲光溝通後,做成先「嚴正警告」,再各罰 一萬元,以儆效尤的決定。 此外,李雲光、邱大宗兩教練都認為既有「 SBL球團暨裁判管理 辦法」有欠周延,早已不敷使用,建議盡速召開相關會議,針對 現行條文酌情修正,俾制度更合理、完善,獲技術委員會認可, 同意另擇期進行修法。 http://www.wretch.cc/blog/sbl0607&article_id=14810397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94.184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94.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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