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應試工作的問題
小弟最近應試一家汽車零件廠的機構工程師
該公司要求新人除了簽訂離職的業務保密條約之外
還要簽訂一份保證任職三年的合約(無額外簽約金)
對方給我的回覆是說新人要在中國地區受訓2個月
受訓期間機票食宿都是公司出錢之外
這兩個月還會有將近20K的生活補貼
所以要保障公司的權益
再問到是否可以先了解合約的違約賠償細節卻遭到拒絕
對方的回覆是說確定能接受這個工作再來簽約(沒看到怎麼確認?!)
因此想請教一下各位前輩
1.這樣的情形在業界是正常的或是說有可能發生的?
2.這樣的合約是否造成員工權益的損害?
個人心裡有些困惑
(不爽不要做?!去了當狗是活該?!)
請各位幫忙提供些資訊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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