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審稿時遇到一個複雜的引理
我覺得是不正確的 所以想知道我的說法是否正確
引理裡
A, B 均為條件
C, D 均為事件
引理說
A, B 為充分且必要的條件 去確保 C 或 D (的成立)
我想證明這個引理的B的必要性是錯的
所以舉了一個例子 在例子裡
A 滿足, B 不滿足
這時 C 不成立, 但是 D 成立
因此我得證這引理的B的必要性是錯的
我想請問我這樣的證明方式是正確的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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