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我這樣子算是抄襲嗎??需要論文抽換嗎??
我是剛辦離校的碩士生。
辦離校之後突然發現碩士論文有一個資料忘記著名出處,
我想請問大家這樣算是有抄襲嗎??
我的那段是這樣的:
1950年7月20日,中共中央頒布《人民法庭組織通則》:
人民法庭是為了保障土地改革實施與革命成果而成立
《人民法庭組織通則》這個直接按照自己的話語來重新解釋,
《人民法庭組織通則》本身沒有著名出處會被查出抄襲嗎??
是不是需要論文抽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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