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遏止學位授予舞弊 台大增列代寫論文懲處

看板Master_D作者 (逍遙山水憶秋年)時間4年前 (2019/11/03 12:45), 編輯推噓0(002)
留言2則, 2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遏止學位授予舞弊 台大增列代寫論文懲處 2019-11-03 09:07聯合報 記者馮靖惠/台北即時報導 為遏止學位授予舞弊情事,台灣師範大學10月教務會議修正通過「研究生學位考試辦法」 ,這學期開始,取得碩博士學位者的論文,一定要公開論文書面或電子檔;台灣大學10月 教務會議也修正通過「國立台灣大學學則」修正草案,增列學生代寫論文的懲處規定。 台師大教務會議修正通過「研究生學位考試辦法」,從本學期開始,取得碩博士學位者的 論文、書面報告、技術報告等,經由校方連同電子檔送國家圖書館保存,並應提供公眾於 國家圖書館內閱覽紙本,或透過獨立設備讀取電子資料檔,本學期開始實施。 台師大表示,以往是尊重學生意願,論文不一定要公開讓大家看,現在則是要求學生論文 提交之後必須公開,公開就會有所謂「公信力」的問題,任何人看到論文,如果發現有問 題,就可以向校方檢舉。 此外,台師大表示,校方也規定學生在正式提交論文以前,必須透過「Turnitin學術論文 原創性比對系統」自我檢查跟其他碩論或文章的重複性有多少,且要經過老師簽名。 台大過去沒有將學生代寫論文列為學生處分的要點。配合學位授予法第18條,台大教務會 議修正通過「國立台灣大學學則」,增列學生代寫或引誘代寫論文的懲處規定。學生涉及 代寫(製)或引誘代寫(製)論文、作品、成就證明、 書面報告、技術報告、專業實務 報告等違反學術倫理,經查屬實,視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另外,教育部2013年通過學位授予法部分條文,明定引誘代寫或實際代寫論文者,要罰20 萬元至100萬元,去年更將罰鍰下限提高為30萬元,加重處罰。教育部表示,至今裁罰案 件共一件,為全國考訊股份有限公司,裁罰金額60萬元。 https://udn.com/news/story/6928/4141545?from=udn-related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113.20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ster_D/M.1572756341.A.1CF.html

11/05 16:04, 4年前 , 1F
turnitin,呵
11/05 16:04, 1F

12/06 21:29, 4年前 , 2F
先把老師的先檢查過一遍再說啊
12/06 21:29, 2F
文章代碼(AID): #1Tlbjr7F (Master_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