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訪談與抄襲的界限

看板Master_D作者 (番茄)時間9年前 (2016/05/11 00:19), 9年前編輯推噓2(208)
留言10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最近我有寫一篇文章, 因為有些部分是需要訪談,主要是受訪者的人生經歷, 書寫過程中有參考被訪談者以前人家有幫他書寫的自傳。 然而後來有接到通知, 書寫者覺得我的文章有抄襲, 經過檢查,發現有漏註(這個部分真的是我的錯), 像是 A段 B段 C段 三段裡有幾句引用,A和C都有註解來源, 但中間B段的間接引用沒有註到。 最後參考書目則是有列入引用的書(都同一本)。 以上是我的錯誤部分,已經溝通,對方也覺得我應該是沒註到, 我這邊會趕快想辦法看能不能補註上去。 可是對方反應一些其他的部分,屬於我的訪談內容, 對方認定我在他已經有替受訪者寫自傳的情況下, 還去做訪談,並且獲得一些受訪者說的相似的話, 這是技術性的抄襲,盜用他辛苦的成果, 我不太確定這樣的情況, 過去好像沒有看到類似的案例可以讓我參考(或者沒有看到) 因為受訪者的確有可能說出相似的話, 我們書寫的東西又有部分重疊(受訪者的人生經歷), 在訪談的內容中我也有註名訪談口述, 這樣是否是抄襲呢? 畢竟一個人的人生不太可能不一樣。 開放式訪談時,也沒有到很明確的一問一答,而是有點聊天的方式。 是否有辦法避免這樣的問題? 我在做訪談時有些有觸及到與書裡有的地方,有些則沒有。 如果說我直接註明引用該書,似乎就沒有問題了, 可是問題在於那個部分我並沒有引用書,而是出自我的訪談, 而剛好訪談人講了同一個事件,我用自己的方法敘述出來。 是不是已經有相關文章時,我就不應該再去訪談, 這樣的訪談是有違學術倫理的呢? Q__Q 覺得自己漏註出了很大的錯誤,還有訪談的爭議 現在超級沮喪... 出一次錯,學一次乖,以後要更小心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8.57.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ster_D/M.1462897156.A.DDC.html ※ 編輯: Tevety (111.248.57.1), 05/11/2016 03:20:24

05/11 17:17, , 1F
是你事前判斷的主題相似性不夠嚴謹
05/11 17:17, 1F

05/11 17:17, , 2F
重覆性高 就引用為主 訪談為輔 重覆性低時 就乾脆別引用
05/11 17:17, 2F

05/11 17:18, , 3F
把界限劃清楚 反正未人有人要找會找最原始資訊而非後來的
05/11 17:18, 3F

05/11 17:19, , 4F
若一開始就模擬兩可 什麼都要包涵進來 就會出這種狀況
05/11 17:19, 4F

05/11 17:20, , 5F
因你等於像前人宣告 我的東西比你完整~ 你的已經沒用了
05/11 17:20, 5F

05/11 20:19, , 6F
了解,由於訪談的是老師,我並不能控制訪談內容,主題上
05/11 20:19, 6F

05/11 20:21, , 7F
因為是被邀稿單位指定的文章主題,所以要避開有點困難
05/11 20:21, 7F

05/11 20:22, , 8F
如果以後有相似的工作是我可以主導訪談的,就會儘量避開
05/11 20:22, 8F

05/11 20:24, , 9F
下次應該也會把一些資料做更清楚的註解,避免這次的麻煩
05/11 20:24, 9F
這裡補充一下後續, 經過多方請教討論後,證實對方的抗議是有問題的, 因為我們訪談的內容非常基本,而且和抗議者處理的是不同脈絡, 抗議者文章和訪談相似的內容,都不是屬於抗議者的思想與創見, 也非抗議者經過特殊採訪設定而出的思想內容, 而是屬於被訪談者的個人資料生平, 抗議者主張那些生平資料因為他有先訪問過,所以屬於其個人學術成果, 這是不恰當的,因為一個人的人生不會屬於任何人。 就像是做記錄片,其所調查而得的是事實,事實並非智慧成果, 不能也不應被人壟斷, 如果宣稱其擁有權,是有違紀錄片、記實採訪、口述歷史...等的學術倫理的。 (同時我以為自己漏註引用的情形其實並不存在, 我以為那個地方需要視為引用處理,但其實不然) ※ 編輯: Tevety (36.229.247.102), 05/15/2016 02:16:42

05/17 01:39, , 10F
同意
05/17 01:39, 10F
文章代碼(AID): #1NCWe4tS (Master_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