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國科會專任助理人員 離職
想請問一下
擔任國科會 專任助理人員 (在科技大學裡面)
聘書好像是簽一年聘 (到明年4/30)
若是我再2/28離職 請問這樣會有違約的問題嗎?
還是只要老闆同意,找到新的助理,交接給他就好?
google不到明確的法條
只找到某一間大學的規定(但好像是兼職助理人員,跟專任助理人員不一樣)
「因故須提前離職職時,應於一個月前提出申請,
經計劃主持人同意後始得離職。 」
請問哪邊有比較詳細的規定?問人事室會知道嗎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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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05/05 13:24,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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