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學界詐領公款 還有第三波 北檢蒐證 不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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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inmoner (WISDOM)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學界詐領公款 還有第三波 北檢蒐證 不乏
時間: Sun Jan 6 14:31:13 2013
學界詐領公款 還有第三波 北檢蒐證 不乏知名學者 檢批教授A錢 辜負國家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11050105/112013010600080.html
2013-01-06 01:27 中國時報 【洪璧珍、陳志賢/綜合報導】
彰化地檢署偵辦教授、研究員以不實發票浮報、核銷,詐領服務單位的公款,金額
從數萬元至數十萬元不等;檢察官痛斥這些人罔顧學校信任,與廠商同謀挪取國家預算與
補助款入廠商私庫,再供個人取用,有負國家立法的殷切期望。
彰檢偵辦大學教授以不實發票詐領公款案,繼上月起訴彰師大二名教授後,近日又
追加起訴十七名教授、研究員與助理。彰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昨日證實,「還有第三
波」!目前案子還在彰化調查站清查、蒐證,尚未移送地檢署。
台北地檢署昨日表示,北檢目前仍針對台灣大學、師範大學、政治大學多名教授,
審慎蒐證調查中。據了解,北檢偵辦的涉案教授、助理,初估多達上百人,不乏知名學者
。
彰化檢方說,教授們明知國揚公司所開售價較高,有折讓空間,都會給予殺價,國
揚因希望維持產品價格行情以提高獲利,不願在公開售價(即決標價格)降低,雙方遂約
定較低的實際售價,日後由國揚將二者間的差價以「預放款」名義存放公司,提供給教授
取用。有些教授明知並無實際需求,仍請求國揚公司開立不同品名、金額的不實發票,向
校方請款,匯入國揚帳戶,再納入「預放款」帳內供教授取用。
被檢方起訴的計有中正大學教育學系副教授曾玉村,採購「眼球軌跡蹤系統」,實
際價格一五八萬,但向校方報價以二三三萬購買,扣掉八萬元稅金,獲得六十七萬「預放
款」,檢調搜索時,在他辦公室扣得尚未用罄的十四萬元現金。
其他的還有陽明大學醫學院生理學研究所所長高毓儒與行政助理姚筱君四萬元、台
師大生命科學系副教授吳忠信卅萬元、國防大學理工學院化學材料工程系助理教授王哲釧
卅一萬九千元、成功大學醫學院生理學研究所副教授吳豐森十四萬元、成大醫學院醫學系
教授吳晉祥六萬四千元。
虎尾科大電子工程系副教授蔡仲尼二萬九千元、國衛院疫苗研發中心技術師周愛湘
與助理楊弘任廿五萬元、台中教育大學科學應用推廣系助理教授陳麗文三萬八千元、興大
森林系副教授王升陽四十五萬元、興大化工系助理教授張育謙十一萬九千元、興大獸醫系
副教授廖俊旺廿五萬元、農委會藥毒所副研究員呂水淵十六萬二千五百元、動科所應用動
物組研究助理江柏輝十五萬三千元。
部分教授在偵訊中辯稱,所浮報虛報獲得的預放款,有用於私人用途,有用於個人
校內研究,也有採購器物置於學校供公共使用,主張供研究或學校公共使用部分應無不法
。
但檢方表示,教授或研究人員採購器材,本有一定的法定流程,只要以不實手法陷
學校於錯誤撥款給廠商,犯行即已遂行;被告取得款項後的實際用途,僅能充做他們犯罪
所產生危害及犯後態度的考量,不能倒果為因,反說他們施用詐術不法取得的經費為合法
。不過檢方也考量,被起訴的教授、研究人員均為一時俊傑,偶失慎慮觸法,犯後多已知
悔悟並於偵查中自白,因此請求法官,如他們能與廠商核對明確的不法所得,並於判決確
定前自動繳回,請依法減輕其刑。
檢方說,科學研究領域一日千里,若因受限公費採購程序,恐因時日冗長有失競爭
力,因此進一步請求法官,如被告所挪取費用,後來確實用於教學或研究領域,請遞減輕
其刑,並請依其情節為附條件緩刑之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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