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撤銷學位 須通知其他院校

看板Master_D作者 (擁有幸福...)時間14年前 (2011/08/11 12:28),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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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811/5/2wolf.html 撤銷學位 須通知其他院校 更新日期:2011/08/11 11:47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11日電)教育部今天表示,因應學位論文舞弊頻傳,已通過「學 位授予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大專院校撤銷學位時,除了公告註銷,應通知其他大專院 校,以防持撤銷學位繼續升學或任教職。 教育部部務會報通過「學位授予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刪除碩博士論文以中文撰寫為原 則的現行規定,並修正條文規定國內外已取得學位的論文不得重複提出;同時新增條文, 規定大專院校撤銷學位,除了公告註銷並通知當事人繳還學位證書,還應通知其他大專院 校和相關機關。修正草案將依行政程序報行政院核定。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指出,過去除了外語相關科系,大部分仍用中文撰寫碩博士論文,為了 提升研究生英語能力和國際競爭力,刪除現行規定後,只要系所同意,學生可採用其他語 種撰寫論文,更便於和國際接軌。 高教司表示,由於學位論文舞弊案頻傳,因此修正已取得他種學位的論文,不得再行提出 的規定,包含碩博士班論文,以及藝術和應用科技類等專業論文。 高教司表示,過去曾發生學生遭原校撤銷學位,但之後就讀碩博士的學校卻不曉得,繼續 讓該生就讀,直到被檢舉才知情;也曾聽過取得學位去任教職,但該校卻不知所持的學位 已被撤銷,為了防止持撤銷學位繼續升學或擔任教職,新增相關條文規定。 高教司表示,現行只規定學校撤銷學位,應公告註銷並追回學位證書,因此常常只有校內 知情,其他學校卻不知情的狀況;現在學校撤銷學位,還得通知其他大專校院及相關機關 ,以防有部分人士鑽漏洞。100081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101.81

08/12 00:18, , 1F
什麼時候有這規定要寫中文的@@
08/12 00:18, 1F

08/12 16:01, , 2F
規定是寫「原則上以中文撰寫」 但是現在刪掉這條了
08/12 16:01,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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