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論文抄襲開放匿名檢舉? 教育部:檢舉需有具씠…

看板Master_D作者 (gzliu)時間18年前 (2008/05/01 11:42), 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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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rouse (脫離中央課教所垃圾叫獸)》之銘言: : 以往檢舉教師著作抄襲案件,若是匿名則一概不予受理,但教育部最近 : 修改處理原則,將匿名檢舉視為正式案件,讓不少學校擔憂,是否會造 : 成有心人士藉此挾怨報復的情況。對此,教育部學審會今(29)日強調, : 雖開放匿名檢舉,但也需有具體事證才會調查。 : 教育部修訂學術抄襲案件處理原則,名稱由「大專校院教師著作抄襲處 : 理原則」,改為「專科以上學校教師違反教師資格規定處理原則」,未 : 來大專教師違規行為除了抄襲、剽竊外,其他如偽造研究數據、佔據學 : 生研究成果,或是向審查老師說情、關說等行為,也將列入違反教師資 : 格審查規定。 : 根據最新修訂的原則指出,過去抄襲案檢舉若是匿名投訴,則一概不予 : 受理,引發許多爭議與質疑,所以教育部修訂原則,若是舉證具體的匿 : 名檢舉案,學校還是得調查處理,讓監督更形多元。 : 教育部學審會執行秘書、高教司司長何卓飛表示,雖匿名檢舉,但也須 : 有具體事證才會調查,若發現論文抄襲,將撤銷教師升等資格。學審會 : 專門委員楊玉惠指出,以往檢舉的抄襲案件不超過十件,這次將將教師 : 履歷、學經歷不實等,也納入違規事件。 : 台灣大學教師評審委員會表示,對於檢舉抄襲論文案件,不論具名或匿 : 名,若有具體事證一定會調查,但大部分在學院、系所就已協調完成, : 或檢舉人直接向教育部提出,再到立法院轉回學校,所以很少接獲類似 : 的案件。 今天A,B的指導教授C 默許在職小學老師A,B抄襲D的碩士論文 投稿某國立碩所E 的學術研討會的海報 我若是要舉發:應向 教育部 , C教授的學校, D作者學校, 還是國立E學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7.22.23

05/01 12:41, , 1F
你應該把所有過程列出來 讓教育部自己判斷
05/01 12:41, 1F

05/01 13:24, , 2F
Q大說的是?
05/01 13:24, 2F

05/01 13:26, , 3F
教育部.....嗎??
05/01 13:26, 3F
※ 編輯: gzliu 來自: 163.27.22.23 (05/01 14:37)

05/01 20:17, , 4F
學術界其實也很黑暗,由其是大牌老師。
05/01 20:17, 4F

10/05 19:18, , 5F
希望對您有幫助 http://go2.tw/goz
10/05 19:18,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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