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閒聊] 鄭文燦律師團攻防失敗 法官認定另案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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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看判決書. 但大概是另案監聽內容沒有陳報 或是拖太久. 另案監聽所取得之證據,未經執行機關報由檢察官陳報法院審查認可,惟基於偵查作為具浮動性,偵查機關實無從事先預測或控制監聽內容及可能擴及之範圍,加以販賣毒品係嚴重危害社會治安之重罪,相關之通訊內容如未即時擷取,蒐證機會恐稍縱即逝,應容許法院於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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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桃園市長、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嫌在華亞科技園區擴大開發案中,收受9.12公頃農地主500萬元賄款並協助自辦重劃遭起訴。其委任的豪華律師團在桃園地方法院準備程序庭中,依「毒樹毒果理論」主張檢方監聽程序違法,相關證據應無證據能力。桃園地院合議庭25日依「權衡法則」裁定,認定檢方並非惡意隱匿且貪污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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