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閒聊] 出大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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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反光當中的ㄏ長中之人了. 我們先看鑰匙. https://i.imgur.com/EFIK0zl.jpeg. 然後我們再放大. https://i.imgur.com/1Ar4cTU.png. 然後我們再仔細看. https://i.imgur.com/HZDf11w.png. 原來ㄏ長是非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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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字數的標準,我是以康德的義務論為準則,也就是以當事人發文的當下其想法為主. 如果是以自請水桶、擾亂看板為目的的話,那就違規. 不是的話也不代表不違規,還要考慮其所造成的結果才行. 當然我不可能完全知道當事人當時的想法為何,所以我只能以我所知的倫理學用主觀原則去判斷. --. 你跟我說這個 我有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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