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下水救人規則怪談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咖啡中毒)時間1月前 (2026/06/09 20:48),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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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alter741225 (瓦特 \|/)》之銘言: : 台灣之前剛好有類似案件 : 對岸當然也有 :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g2Ex6kErU : 早上聽了就笑出來 : 第一、如果你在施救過程中有隱私部位的接觸 : 你會被告性侵犯 : 第二、如果你在施救過程中沒有隱私部位的接觸 : 但是河邊是沒有監控的 : 第三、你救起來之後人昏迷不醒 你做了人工呼吸和心肺復甦 : 你會被告性侵犯 : 還有更多 類似的 最新版本不是 陸女跌在地上站不起來 旁邊一堆男人只敢看不敢碰他 時候被告怎麼可以見死不救 以後看到是不是直接逃跑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0.97.15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81009288.A.FC9.html

06/09 20:48, 1月前 , 1F
不是ㄚ 現在路上看到有人倒了 八成的人不也都直接走掉
06/09 20:48, 1F

06/09 20:49, 1月前 , 2F
逃跑最好
06/09 20:49, 2F

06/09 20:50, 1月前 , 3F
逃跑=做賊心虛=就是你推倒的
06/09 20:50,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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